详讯:扁庭上不认罪 称发票都是陈镇慧等人处理——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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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详讯:扁庭上不认罪 称发票都是陈镇慧等人处理
2009年02月24日 15: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2月24日电 据台湾TVBS报道,陈水扁家族弊案今天下午继续开庭,针对机要费开庭,法官询问陈水扁认不认罪,他只说了“我不认罪”,之后便完全交由委任律师来辩驳。

  律师强调,陈水扁他仅了解机要费的使用,也是依照法律来使用,但对于机要费如何请领?发票如何收集、报帐,这些都是陈镇慧、林德训、马永成在处理,依“总统”的高度,他并不须要知道这些请领过程,只单纯拿到后花用,所以没有不法,也没有诈取机要费的意图。

  律师团也声明,夫人吴淑珍所交出非因公支出的发票,陈水扁也是完全不知情,都是吴淑珍和陈镇慧之间在处理,律师认为当初在核发时,会计单位便已认定支出无问题,才会核发费用,扁拿到钱才会使用,所以不该认定扁有伪造文书,因为扁根本不是处理申请;如果没有伪造文书的罪行成立,那后续所延伸的诈领跟侵占机要费的罪嫌,也是不成立的。

  律师也再次提出“大水库”理论,当初法官蔡守训审理马英九的机要费时,有指出马英九因公支出的部份,大于实质请领,因此获判无罪,陈水扁在担任地区领导人期间,因公支出也新台币2亿多元,超过检方所起诉的不法所得1亿多元,要求针对机要费部分,应比照判决无罪。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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