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4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报道,针对台北地方法院3日裁定延押陈水扁两个月,陈水扁委任律师郑文龙4日指出,台北地院以扁禁食及接受媒体采访等事由裁定延押,根本不能成立,“扁禁食是惩罚自己,媒体要怎么报道,也不是被羁押人所能控制”,不过如今扁再遭延押,郑文龙说,“真心换絶情,非常愤怒”。
台北地院在今日上午借提陈水扁出庭,扁律师郑文龙在开庭前表示,法院在审理程序上要公平、公正,程序上也要严守,才不会让外界有疑惑,他强调,扁案至今确实没有收押陈水扁的必要。
郑文龙说,台北地院以扁接受外国媒体跟绝食为理由裁定延押,“这跟法院审理都没有影响,媒体要怎么报道,不是被羁押人(扁)控制,如果有禁食,也是对自己饮食的决定,也没有干扰到第三者”。
郑文龙说,台北地院不能因为陈水扁是卸任领导人的身份,就认定他有逃亡之虞,“扁禁食是自己惩罚自己”,希望台北地院能够慎重考虑解除扁羁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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