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媒欲狱中访扁 台法务部门:需看守所同意后送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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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媒欲狱中访扁 台法务部门:需看守所同意后送审
2009年03月05日 15: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3月5日电

  中新网3月5日电 据“中央社”报道,陈水扁办公室向法务部门与台北看守所提出日本媒体专访陈水扁申请案,台“法务部”矫正司长萧明毅表示,依规定应先经台北看守所同意后,境外媒体部分还需要转送法务部门审核。

  萧明毅表示,根据“‘法务部’各矫正机关新闻媒体参观、采访、摄影审核要点”规定,岛内外媒体要到矫正机关参观、采访与摄影,都必须先向各矫正机关提出申请,并且注明申请理由与目的,一般的申请理由通常是采访戒护安全与社会教育等。

  萧明毅说,岛内媒体仅需各矫正机关同意即可,但境外媒体部分,依规定必须经各矫正机关提报法务部门审核获准,才可以进入各矫正机关采访。

  因此,萧明毅指出,如果陈水扁希望接受日本媒体专访,应该先向台北看守所申请,获准后,再由看守口所转送“法务部”审核,看守所与“法务部”都核可后,才能够让日本媒体进入看守所采访陈水扁。“法务部”目前还没有接获台北看守所相关文件。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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