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狱中供出赌球黑幕 深圳队或成为新突破口——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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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海狱中供出赌球黑幕 深圳队或成为新突破口
2009年11月27日 09:41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国足坛反赌打黑近日获得重大突破,除广药被曝曾向已被抓的王珀支付“买球费用”外,曾经被张海拥有的深圳队很有可能成为下一个突破口。昨天有媒体披露,为达到再次减刑目的,今年11月已经开口向警方交代自己曾经参与的赌球和操纵假球的黑幕。

  2002年,张海入主健力宝,出任董事长兼总裁,此后又收购深圳队,并更名为深圳健力宝足球俱乐部。2004年中超元年,深圳队夺得联赛冠军。2005年3月,因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罪,张海被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由于张海在2007年有重大立功表现,终审对其减刑5年,张海最终获刑10年。昨天,广东《时代周报》披露,张海为达到再次减刑目的,今年11月已向警方交代自己曾经参与的赌球和操纵假球的黑幕。据悉,辽宁省警方已经调阅了张海的案件卷宗。

  此前,张海曾坚决否认有操控假球的行为。在接受警方的询问时,张海曾说:“我从来没有参与球队的任何工作,球在球员的脚下,我作为老板是没法操控的。”不过,记者昨天了解到,张海确实提交了一份材料,其中就有他所知道的一些操纵假球的情况。对此,一名熟悉张海案件的律师昨晚表示:“如果张海提供的线索是有价值的,根据刑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或者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线索,或者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经查证属实的,应当认定为有重大立功表现,按照相关规定将予以减刑,符合法定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张海即便真的这么做也不奇怪。毕竟一份检举材料就可以减刑,再次减刑的话他很快就能够出来,对他来说绝对是非常划得来的。”

  现在这支深圳队中,除袁琳和陈永强外,张海时代的球员都已退役或转会。昨晚谈到张海一事,一名深圳队球员说:“张海是很早的事情了,我们那时候还在二队或三队,要查也查不到我们头上。反正我们也没赚不该赚的钱,要查我们也不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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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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