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足球代表大会虽然推迟,中国足协的转会政策却在近日出炉,并将在下周向注册俱乐部公布。据悉,在2010赛季中超中甲转会新规中,足协删掉了此前讨论的“准自由转会”条款,如无意外,2010年的转会规则依然还是老样子。
按照计划,新赛季转会大门的开启时间初步定于2010年1月1日。此前,足协计划在明年推出与 FIFA接轨 80%的转会制度,比如,“球员可以提前6个月买断合同”,“合同到期后球员可以转会”,“如果当赛季上场率不足10%,也可以提出转会,俱乐部不得阻拦”等等。制定这些条款,是为了确保球员利益最大限度地得到保障。但是,在征求中超俱乐部意见的时候,这一新制度却遭到了山东、北京、上海、天津等多家俱乐部的强烈反对,他们要求足协考虑俱乐部的利益,继续给俱乐部缓冲时间。
由于俱乐部的反对,足协对于“自由转会”的限制并未放开。而 “球员提前6个月买断合同”、“球员赛季上场率不足10%,俱乐部不得阻拦球员转会”等对于球员起保护作用的原定修改条例被取消,意味着球员在新赛季仍要看俱乐部脸色行事。对此,负责修改转会条例的青少部主任朱和元说,“新赛季的转会制度会尽可能地与国际足联的转会制度接轨,但这种接轨肯定不是一步到位的,而是逐步的。所以,和往年相比,今年的制度不会有根本性的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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