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名人传记电影,“尊重”与授权同样重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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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拍名人传记电影,“尊重”与授权同样重要!
2009年07月24日 10:38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我在现场

  文隽专栏

  有人提出质疑:名人传记电影是否需要授权?

  在我国,牵涉名人内容的影视作品,或多或少都惹过一些官非。像霍元甲的后人就曾状告电影公司,认为电影中霍家被“灭门”对他们造成伤害,最终片方胜诉!

  消息称,胡玫拍《孔子》,也要拜会一下孔子的第九代子孙,以寻求认同;至于《梅兰芳》和《叶问》,通通得到其后人的鼎力支持,就更不必说了!

  有关法律界人士认为,名人乃历史留下来的公共遗产,人人得以享之。从根本上看,像梅兰芳这样的大人物,谁都可以用他们自己的角度去拍他。换成另一角度,像“梅兰芳”电影,梅葆玫授权了,但剧中提到的孟小冬,齐如山(即邱如白)等后人,又有没有打过招呼呢?

  据悉,国家广电总局电影部门对名人传记电影的拍摄许可,还是有一套严格规定。“公共遗产”在外国或者行得通,但在内地则必须先过审核这一关。像梅兰芳这些近代人物,都有后人,若没有得到授权,电影局是不会予以立项!这种做法业内人士大都认同,因为可在将来公映发行时,避开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和争拗!

  就算在海外,拍名人传记电影的电影公司大都乐意得到正式授权,钱是次要的,这关乎知识产权的保护。还有最重要的一关,是对被拍摄及其后人的一份“尊重”。

  通常发生官司和纠纷的案子,都全因为作家对一些角色的篡改胡编瞎写,后人觉得被伤害了,要讨个说法。这些完全与是否“尊重”当事人有关。

  我知道电视剧《李小龙传奇》是得到李小龙女儿的授权,我也问了,她为什么会认同?原来是基于对中央电视台的信任。可惜,电视剧本身在创作上没有做好功课,所以使一些熟悉李小龙事迹的粉丝们大感不满。

  李小龙电影系列得到其家人的授权认可,只不过想向业内同行展示,我们十分尊重这个案子。我们也希望透过李家的协助和宣传,把一个真正的李小龙形象表现在大银幕上。

【编辑:张哉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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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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