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广电总局条文 娱乐节目今后何去何从?——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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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广电总局条文 娱乐节目今后何去何从?
2009年04月30日 13:32 来源:信息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广电总局办公厅4月13日下发了一份《关于重申严禁炒作名人丑闻、绯闻、劣迹的通知》(下称《通知》),严禁各类综艺、娱乐、访谈节目炒作名人绯闻秘史、劣迹丑闻,以净化荧屏声频,避免“有丑闻劣迹的名人”误导观众、听众。消息一出,电视圈一片哗然。如果按照《通知》所说,不少娱乐节目都将受到冲击,记者采访了多位业内人士,对部分条文进行解读。本版撰文

  条文

  广播电视综艺、娱乐、访谈等各类节目,禁止谈论名人绯闻秘史、艺人隐私恋情等花边八卦新闻,凡再有播出此类节目,一经发现,要从策划选题者开始,层层追究责任。

  疑问: 明星私生活都不得涉及?

  《通知》中几乎将目前所有和娱乐沾边的节目类型一网打尽,现在的娱乐节目,不涉及明星谈恋爱、结婚、怀孕、离婚等新闻的少之又少,如果严格执行《通知》,意味着今后大部分娱乐节目将不得涉及明星的私生活。

  解读: 极端低俗的节目才会被“清算”

  据某卫视资深监制表示,广电总局这次应该是注意到一些电视台频频拿阿娇、谢霆锋等负面消息较多的艺人做噱头,考虑到对青少年有较大负面影响,因此紧急叫停。目前他们的认知是《通知》针对的是如讲“艳照门”的低俗节目,谈及明星正常私生活的节目应该不在“清算”之列。

  条文

  节目不得邀请有丑闻、劣迹和有犯罪纪录者担任嘉宾或评委,更不得将丑闻、绯闻、犯罪等作为卖点,美丑不分。

  疑问: 犯过错的艺人都被封杀?

  有犯罪记录倒容易界定,但丑闻、劣迹如何判断?像张元、高虎、谢霆锋、刘晓庆、苏永康这些有过前科但已悔改的艺人怎么办?

  解读: 节目要对明星进行“品格评估”

  据广东最爱影视机构董事长莫庆棠认为,《通知》只是对近期有较多负面新闻的艺人有影响,“其实只要艺人给公众的印象是健康的就没事。总不能一犯错就封杀吧?但电视台近期肯定会对上节目的艺人‘品格评估’。”

【编辑: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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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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