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侨商在福建投资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调研综述——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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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侨商在福建投资的现状、问题及对策调研综述

2010年06月30日 09:10 来源:侨务工作研究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闽籍华侨华人众多,分布在全球176个国家和地区。侨力资源是福建省的重要优势,为福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了更好地发挥闽籍侨商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独特作用,2009年,课题组就海外侨商在福建的投资现状、问题及对策开展实地调研,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福建利用侨资现状

  1.侨资产业构成与行业特点。

  (1)科技产业增势明显。2000年以来,福建侨资科技产业迅速增长。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例,在2005—2008年实际利用外资金额中,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实际利用外资额年均增幅达到50%以上。

  (2)形成以制造业为主的产业集群。据2005年侨情普查统计,福建侨资企业投向制造业实际资本为15,979,335万元,年营业收入15,292,865万元,年末从业人数293,067人,分别占全省外资企业实际资本、年营业收入和年末从业人员的77.19%、58.27%和82%。沿海侨乡初步形成具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3)服务业在侨资增量中日益突显。2004—2008年,外资企业(70%为侨资)投向服务业的新增外资额占年度新增外资额比例由18.22%增至36.61%,尤其是2008年同比增加10个百分点,显现良好的发展势头。

  (4)侨资对房地产业投资升温。房地产投资是侨商在我省投资发展最快、规模最大的行业之一。2005—2007年外商在房地产的投资规模仅次于制造业,并形成了以融侨集团等为代表性的侨资企业集团。

  2.侨资企业区域分布特点。

  福建侨资企业主要分布在厦门、泉州、福州等沿海地区,其他地区比较少。按验资口径,2005—2007年,上述三个市占福建外商直接投资合同金额和实际金额比例由69.9%、52.94%增至77.56%、79.96%,分别上升7.66和27.2个百分点,区域投资和发展不平衡趋势扩大。

  3.侨资对福建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1)对其它外资起到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改革开放之初,由于政策法规不健全、市场环境不完善、基础设施落后,不少外资不敢贸然前来投资。侨商既熟悉我国的政策法律和经济文化氛围,又具有与国际资本合作,开展外贸的先天优势。侨商在福建省不断发展壮大,又对其它投资者产生强烈的示范效应。

  (2)侨资企业提升了福建省企业的管理水平。侨资企业采用较先进的管理手段和现代企业制度,为福建省培育出一批新型的管理人才。侨资企业的成功,促进了观念更新,增强了开放意识,提高了竞争观念和市场理念,使福建省整体的管理水平迅速提高。

  (3)侨商投资促进了我国外贸和对外投资的发展。侨商通过遍布世界的侨商网络优势,对中国外贸发展做出了贡献。随着经济实力提高,中国企业对外投资能力越来越强,侨商成为福建省企业开展对外投资的重要“桥梁”,是推动福建省对外经济合作的重要力量,并将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二、福建侨商投资面临的主要问题

  1.近年来,福建对侨商的优惠政策逐步减少,影响了华侨在闽投资的热情,引进侨资在全国所占比重在不断下降。课题组对福建、江苏、浙江、云南等省对侨商投资的优惠政策进行了比较。2002年福建省废止了《福建省鼓励归侨侨眷兴办企业的若干规定》,修改了仅存的《福建省保护华侨投资权益的若干规定》,其中最明确的优惠政策是第七条“华侨投资享有本省鼓励外商投资的一切优惠待遇”,基本把侨商与外商划上等号。这极大影响了侨商的投资心态。在故乡却被看成“外商”,削弱了他们对祖国的文化认同感。而江苏、浙江、云南等省却推出了鼓励投资的政策,从税率、土地出让金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例如,江苏规定:“华侨和香港澳门同胞投资的产品出口企业、先进技术企业或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内的投资企业,其土地使用费自取得土地使用权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缴土地使用费,第六年至第十年按各市规定标准的50%缴纳……投资其他企业,其土地使用费自取得土地使用权起,第一年至第五年按各市规定标准的50%缴纳,第六年至第十年按各市规定标准的70%缴纳。”浙江也有类似规定,云南甚至允许侨商“提出解决在农村亲属的户口转为企业所在地城镇户口的申请”,并按投资规模最多可解决5个农村亲属的城镇户口。

  福建引进侨资在全国的比重却开始下降。从2000到2005年,福建引进外资占全国的比重从9.33%下降到8.96%,而浙江则从2.74%上升到10.66%,超过了福建;江苏的比重从15.75%上升到18.2%。其中,2002-2004年,福建引进外资在全国的比重一度下降到7%左右。可见,引进侨资的政策落差使得我省的引资工作处于劣势。

  由于对侨优惠政策逐步减少,泉州市出现了外资转内资现象,每年约有二、三十家外资企业转为内资企业,以第二产业尤其纺织服装鞋帽企业为多。侨资企业出现“外转内”趋势,主要原因是所得税统一后,外资企业优惠减少,审批手续繁杂,还受《反垄断法》等法律限制;而内资企业准入条件低,限制性行业少。目前,国家对台资企业有政策倾斜,相关优惠政策侨资企业无法享受,侨商深感困惑。

  2.侨商在闽的投资意愿下降,侨资比重下降,加快流向一线城市和内陆地区。根据省外经贸厅的数据,2010年上半年,全省新签外商直接投资项目418项,同比下降31.9%。按历史可比口径,新签合同金额43.45亿美元,下降31.5%,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55.27亿美元,增长1.4%,这表明侨商在闽投资意愿减弱。侨商回国发展的空间不断扩大,家乡观念也在减弱,大陆哪个地方对外开放程度高、投资创业环境好,他们就去那里投资。

  大量闽籍侨商转往外省投资,影响了福建省经济的发展。国家提出西部大开发和中部崛起战略,各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提出许多吸引侨资的优惠政策措施;有的地区由省委领导带队,主动出击参与各种招商引资活动,使得部分闽籍侨商改变原有投资计划,前往投资设厂。如改革开放后的前20年间,闽籍侨商林绍良的三林集团主要在闽投资。2000年后,三林集团转向其他省份大量投资,2002年三林集团通过香港子公司在重庆投资30亿开发房地产。印尼李文正力宝集团投资改造辽宁抚顺煤矿;马来西亚郭氏集团投资26亿美元在广西兴建炼油化工企业和深水码头;2009年在福建发展了20年的融侨集团总部迁往北京,诸如此类不胜枚举。

  3.侨资企业融资难与投资难矛盾并存。福建省侨资企业多为中小型外贸企业,受金融危机影响,出现了国际订单萎缩,出口规模下降等困难,再加上税制改革、加工贸易和用工的政策变化,直接带来生产成本上升,严重影响企业资金流。仅捷联、冠捷、福耀、厦新等一批大型侨企,2009年出口规模同比下降达50亿美元。

  企业利润减少,还贷能力和信用等级下降,银行对贷款申请更谨慎,融资难已成为侨企发展的重大障碍。据福建省外经贸厅统计,全省约有1/3中小企业得不到信贷支持。2008年企业申报可能报损案件有155宗,报损金额5934万美元,同比增长7.9倍。虽然国家实施较为宽松的金融政策,但银行对中小侨资企业的信贷门槛依然很高。2009年,随着出口企业贸易信用恶化,信用证不被受理情况更加普遍,企业亏损严重。

  4.侨资企业人才匮乏制约发展。福建省侨资企业以劳动密集型为主,企业实力较弱,科技含量不高,有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型企业不多,对优秀人才缺乏足够吸引力。但侨资企业又急需各种高级人才,为企业发展提供管理和信息支持。缺乏经营管理和专业人才严重限制了侨资企业的发展。如安踏公司进行海外合作,但没有掌握核心技术,企业发展受制于人,限制其并购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石狮市富贵鸟集团工作人员表示:该企业最强的是研发,但福建缺乏人才,其研发中心不得不从泉州搬到广东东莞。愿意回闽发展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很少。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是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但开发区侨资企业依然存在高级人才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稀缺人才难找等现象。

  福建省引进人才政策偏重个人,不利于人才引进工作深入开展。现代社会引进海外高级人才,不仅是针对单个高级人才,更要注重人才团队引进工作。因为现代高科技企业和科研机构的管理和研发工作,不是个人力量可以完成的,需要依靠管理、研发团队。因此,必须加快改变我省的引进人才模式,以项目带动人才引进,重点是提供引进人才团队的支持性政策。

  5.凸显侨资特色,影响力强的招商引资活动不多。近年来,福建省大力打造招商引资平台,凸显了海峡西岸独特地理优势,突出了对台工作“五缘”优势。省侨办也强化对侨资的引进和对接工作,以福建海外侨商投资与贸易为品牌,大力组织海外侨商参与各类富有特色的经贸活动,设立侨商展厅,取得较好的效果。但迄今为止,尚未形成以吸引侨资为主、有影响力的品牌活动。

  6.牵线搭桥、为侨服务的水平不高,投资环境亟待改进。一是法治环境不完善,缺乏保护侨商权益的法律法规。侨资企业反映的“法治环境不完善”、“投资导向”、“地方保护主义”等问题比较突出。我国涉侨的国家性法规较零散,《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唯一针对归侨侨眷的保护法,而在实践中有很多问题难以落实。一些地方政府缺乏诚信、恶意侵占华侨资产、执法机关执法不公等严重侵权案件依然存在。

  二是为侨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福建省为侨服务工作虽然积累了一些经验,但还存在不少问题,影响了闽侨的投资信心。比如,一些地方政府缺乏诚信,挫伤侨资企业的投资热情;重引进、轻引导现象严重,侨商投资带有盲目性,造成企业亏损;涉侨经济纠纷增多,地方保护色彩较浓厚,侨胞投资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

  7.缺乏投向引导,引资质量不高。长期以来,福建省侨商投资集中在制造业,对第三产业投资以房地产和传统商业为主,对现代服务业特别是新兴服务业投资少,科技含量也不高。主要表现在:一是产业结构不合理,对劳动密集型产业投资比例较大。厦门侨资企业在一、二、三次产业中的比例为1:3:2,劳动密集型产业占据着半壁江山。二是房地产业投资比重大。2000年有6.38亿美元侨资投向福建省房地产业,占第三产业吸引外资的68.3%。三是高科技行业侨资比重小。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例,2006—2008年的投资额分别为0.15亿、0.26亿和0.41亿美元,与同期利用外资总量(71.85亿、81.3亿、100亿美元)的占比均不到1%。

  三、进一步利用侨商投资的政策建议

  1.比照台资政策,侨台结合、以侨引台,充分利用海西对台政策优势做好引侨促台工作。去年国务院出台支持福建加快海西建设的《意见》,赋予福建对台先行先试政策,有利于巩固福建省在引进台资上的政策优势。目前,由于两岸关系的重大变化,台湾众多企业家处于观望之中,期待福建省出台更多对台经贸优惠政策。因此,建议比照台资政策,侨台结合、以侨引侨,充分利用海西对台政策优势做好引侨促台工作。以平潭开发为例,如能先期引进一部分有实力的侨商投资开发,形成示范效应,再通过侨台之间的密切联系,充分利用“侨中有台、台中有侨、侨外结合”的引资模式,进一步吸引台商,促成台资大规模进入,将对海西建设起到极重要的推动作用。

  2.改变传统引资模式,通过与海外侨商合作,引进我国稀缺的海外资源项目。传统的引资模式是对海外资金的单一引进。福建省缺少项目生成点和经济增长点,不利于同侨商开展合作。建议改变单纯引资模式,引入我国稀缺海外资源项目,形成新的增长点。推动国内企业与海外侨商相互合作,共同参与海外能源、矿产等紧缺资源类项目开发,合理规避投资壁垒,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开辟便捷可靠、安全有效的国际合作通道,以促进海西的对外贸易和港口经济发展,并由此衍生出新的项目生成点和经济增长点。

  3.落实完善对侨鼓励政策,加快产业对接步伐。(1)对属于国家、福建省产业政策鼓励类的产业对接项目,给予享受减免所得税等优惠政策;(2)侨商生产经营所得利润,如果是用于追加企业注册资本或投资兴办其他侨资企业,享受退还部分企业所得税的优惠;(3)鼓励侨商投资高校、科研院所,在闽设立研发机构的,享受政府扶持企业技术创新的相关优惠政策。

  4.设立侨商投资基金,扩大利用全球侨商资本。建议由省侨办牵头,联合省财政厅与闽籍知名侨商成立侨商投资基金筹委会,负责前期工作。基金由省内金融机构与侨商金融机构共同设立管理,募资对象为海外侨资金融机构、侨商企业集团等。基金的投资重点,包括福建省鼓励发展、具有竞争优势的重点项目及新兴战略产业项目。拓宽侨商融资渠道,争取更多侨资金融企业在闽设立法人机构和分支机构,支持侨商参股福建金融业。

  5.重视涵养华侨人力资源,以项目为纽带,多渠道引进人才。开展海外人才资源专项调研,涵养闽籍海外人才资源,在“福建省侨情资源数据库”的基础上建设“海外人才与项目资源库”,形成福建省海外人力资源的网络效应。根据闽籍人才在科研、商业管理等方面的独特优势,结合海西发展规划,采取小团组、多批次的模式邀请海外专业人士到福建考察访问。与海外专业人士和社团建立经常性联系,以项目为纽带,为他们回国创业牵线搭桥。

  6.打造“海西侨商论坛”品牌,提升全球侨商合作平台。侨商论坛针对性、功能性很强,具有“桥梁纽带”等独特优势,可作为“海峡论坛”的重要补充和有效载体,为福建省对外开放、融合海外资源和推动两岸关系发展发挥重要作用。为此,建议设立侨商论坛,争取打造成规模最大、富有特色、内容丰富的全国性侨商论坛品牌。论坛可分设投资、金融、产业、科技、文化教育、社团等论坛,邀请全球华侨华人和港澳台商共同参与、广泛推动,真正把福建省与全球侨商的合作推向新高度。(福建省侨办、省社科院联合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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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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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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