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华侨房屋如何补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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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华侨房屋如何补偿?
2009年08月26日 08:59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案例:在近日为旧城改造或改造河涌而将要进行的拆迁中,将被拆掉的房屋中有部分是华侨房,有在住的市民想了解,华侨房屋的拆迁是否和普通住宅有所不同?具体表现在哪里?

  答:根据有关规定,属落实侨房政策发还产权的华侨房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日起至1994年12月31日止用侨汇购建的华侨房屋可享受如下优惠政策:1.位于广州市历史旧城区范围内的,拆迁补偿金额按照房地产市场价格增加25%确定(含按旧城改造增幅20% );2.非住宅华侨房屋以及位于历史旧城区范围外的,拆迁补偿金额按照房地产市场价格增加10%确定。(陈白帆)

编辑:谢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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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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