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就业华侨持本人护照可参加各类社会保险——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中国侨界
    在国内就业华侨持本人护照可参加各类社会保险
2009年11月02日 14:14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为妥善解决广东省华侨农场退休职工的社会养老保险,广东省政府拨出专款对华侨农场职工养老保险纳入地方统筹,广东惠州市杨村华侨柑桔场的四千多名退休职工首批(二零零二年)二十日领到了由社保局发放的养老金。 中新社发 罗仰明#  摄

版权声明:凡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在国内就业华侨可持本人的有效护照等参加各类社会保险。10月3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国内就业的华侨参加社会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将符合条件的华侨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透露,此前虽说各地已经逐步将在国内就业的华侨纳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但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华侨和地方社会保险经办部门反映,由于华侨没有居民身份证,无法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使得华侨参保成了“一纸空文”。为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相应通知,针对华侨参保的实际,改进管理服务方式,调整和优化经办规程,及时提供业务查询服务,方便华侨办理参保等手续。

  《通知》明确,华侨可凭有效护照办理参保手续。聘雇华侨人员的用人单位,可持华侨本人的有效护照等证明材料及时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建立社会保险关系。在国内灵活就业的华侨人员,可持本人有效护照等,按照个体身份人员参保办法到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华侨参加社会保险的各项业务办理程序与国内其他参保人员一致。(解丽)

    ----- 中国侨界精选 -----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