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7月2日电(徐伟 李小燕)7月2日,记者从四川省宜宾市人民政府了解到:宜宾市决定对中心城区修建的违法建筑进行依法取缔。凡有违法建筑或违法建设行为的单位及个人,必须立即停止对违法建筑的使用和一切违法建设行为,在今年8月31日前自行拆除已建和在建的各类违法建筑。
据介绍,在规定时间之内未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的,将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实施强制拆除。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干部职工有违法建筑的,要配合集中整治工作带头拆除违法建筑,拒不拆除的,将由有关部门依照党纪、政纪规定严肃查处。凡因违法建筑和违法建设行为造成的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和损失,概由违法建设的单位及个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对阻扰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查处违法建筑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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