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将举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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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将举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2010年09月16日 17:1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乌鲁木齐9月16日电 (记者 闫文陆)记者从16日举行的2010年新疆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9月19日至10月19日,新疆将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活动期间将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10万多个就业岗位。

  据了解,举办本次就业服务月活动的目的是促进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主题为服务就业、成就人才,服务对象是2010届以及历届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特别是长期失业毕业生、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和家庭困难毕业生。

  据悉,截至今年6月底,新疆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7.4万人,今年应届大学毕业生6.58万人,中专毕业生3万人,2010年需要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大约17万人。

  新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黄钰说,为推广这项活动的开展,9月19日将有一个大型的专场招聘会,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2.4万个就业岗位。招聘会将从上午11时延续至下午。

  黄钰说,活动月期间,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做到宣传登记到位,使所辖区内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未就业毕业生了解相关政策和公共就业服务的具体措施,每一位有就业意愿的毕业生都能够进行求职或失业登记,建立专门台账,做到基本信息完整清楚,就业需求记录准确;要做到跟踪服务到位,对登记求职或失业的未就业毕业生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跟踪掌握毕业生的去向。凡需要政策信息的,要及时提供政策咨询;凡需要岗位信息的,要认真开展就业推荐;凡需要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的,要积极组织参加相应培训或见习;凡有意愿自主创业的,要提供创业培训和相关创业服务,使未就业毕业生都能参与到相关就业准备活动中;同时还要做到政策落实到位,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对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未就业毕业生,都要落实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补贴、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税费减免、岗位补贴以及社会保险补贴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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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谢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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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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