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成都4月1日电(刘贤)四川省级部门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暨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工作部署会1日在此间召开。四川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渝田在会上表示,要进一步梳理细化行政执法职权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级别管辖制度,适当下移执法重心。此外,四川还将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所有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分类。
张渝田说,今年四川省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活动具体要做到4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梳理细化行政执法职权职责;二是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三是严格执法责任追究,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四是加强行政调解。
在梳理细化行政执法职权职责方面,张渝田说,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级别管辖制度,适当下移执法重心。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直接相关的行政执法活动,没有明文规定由哪一级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实施的,原则上都应将执法权赋予市县政府有关部门,省级部门只负责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由省级部门直接管辖的事项,或者跨区域和管辖权限有争议的事项,以及负责建章立制、调研指导和对基层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
张渝田表示,在加强行政调解方面,特别要围绕劳动争议纠纷、征地补偿纠纷、城市房屋拆迁和物业管理纠纷、环境污染纠纷、医患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开展专项调解工作。
为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四川省政府决定今年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办法,依法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工作。
据张渝田介绍,年初四川确定了省住建厅、省农业厅、省人口计生委、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盐务局等6个部门为试点单位,率先开展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试点的主要任务是在试点单位率先开展行政权力清理和编制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为下一步在省级部门全面开展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提供经验、标准和模本。试点工作拟于5月中旬结束。
在全面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工作中,四川将对行政权力进行分类。张渝田说,这次清理的权力事项是指由法定行政机关或组织实施的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所有具体行政行为,分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给付、其他行政权力等8类。其他行政权力包括非行政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奖励、行政征用等。此外,根据国务院规定,以有权机关批准文件为依据的考试培训费、检测费等有偿服务性收费不作为行政权力纳入行政征收范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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