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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创新普法模式接受社会人士“入监”学习

2011年05月21日 13: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昆明5月21日电(赵书勇)5月20日下午,云南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和云南省公安厅在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举行法制教育基地示范点授牌仪式,拉开了云南省公安监管场所接受社会人士进入监狱进行法制学习模式的序幕。

  “官渡区看守所时云南省首个公安监管场所法制教育基地示范点,也是云南省公安监管场所法制教育工作对外开放的一个窗口。”云南省公安厅副厅长王建中介绍称,云南省目前正在创新社会管理模式主推法制进程,昆明市官渡区看守所在这方面已经建立长效机制,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法,不但主动组织人员到监区外开展相关的法制活动,并且利用自身的监管职能,让受管制人员为社会或组织在监区的法制的学习与教育活动提供“现身说法”,同时也利用自身是法制监管部门的优势为法制宣传提供各类便利,受到了当地社会各界人士的赞誉。

  王建中透露,将看守所建设成领导干部、在校学生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公安监管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形成以开放促监督、以监督促管理、以管理促安全、以安全促和谐的良好工作局面。他称,在总结活动经验的基础上,云南省公安厅制定了《云南省公安监管场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创建活动方案(试行)》。该方案指出,云南的法制宣传要以“创建一个法制宣传展览室、上好一堂法制宣传教育课、开展一场现身说法活动、参观一次监管场所、建立一项法律援助机制、畅通一条帮教渠道”为主要内容,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

  王建中认为,在接受社会人士进入公安监管场所进行法制学习的同时,公安监管部门要把保障被监管人员合法权益作为基本出发点,把“教育、感化、挽救”被监管人员作为基本方针,把社会矛盾化解、执法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作为提升公安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的基础性工作,从而更好地推进云南的法制宣传及教育。他表示,随着试点工作的开展,云南将把全省范围内的公安监管场所建设成为法制教育基地,接受和组织社会人士到监区进行法制的参观、学习和接受法制教育。(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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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唐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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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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