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苏州5月21日电 (记者 周建琳)“家家有资本、户户成股东、村村有物业、年年有分红”。这是苏州农村的一大特色,也是农村经济苏南模式的新发展。但随着村、镇两级合作经济的快速发展,其市场制约因素逐渐显现,苏南农村经济再度走出一种新模式——农民集团“抱团”崛起。
21日,苏州吴中区举行农村集体经济十大集团成立大会。此次重点推出的十大集团公司累计注册资本10.6亿元,下设城乡一体化建设、房地产开发、现代农业、物业管理、观光旅游等全资子公司35个,由10个镇(街道)集体资产经营公司和96个社区股份合作社共同出资,涉及股农8.5万户。
十大集团在经营运作模式上更是突现四大优势:在投资主体上,注重吸纳全体农民拥有股份的农村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广泛参与;在发展规模上,形成了整合镇(街道)、村两级资源、资金,实现抱团集约化经营;在产业层次上,确立了一、二、三产业共同发展之路;在发展模式上,融合了资源依托型、产业带动性、服务创收型、乡村旅游型等多种发展模式。
农村集体经济改革发展,苏州吴中区从一个试点开始。2001年8月26日,吴中区成立了江苏省首家社区股份合作社——木渎镇金星村社区股份合作社。目前,该区已累计组建各类合作社319家,实现镇级合作联(总)社全覆盖,农民持股率达100%,形成了农民增收长效机制,2010年吴中区农村各类合作社年分红达2亿元,持股农民户均分红最高的村达2.6万元。
69岁的顾云林是吴中区临湖镇湖桥村村民。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每个月有130元的农民养老保险;投资1万元的物业股份,3亩地流转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再加上社区资产股份分红,去年共获收益6000元;自己帮着村里修修水泵、记记台账,一年的“小费”也有15000多元。
今年,顾云林底气更足了。“去年,村里三大合作社投资组建了集团公司,接下来还会增资扩股,我们农民也能参与集团公司的大项目开发,今年分红涨个20%不成问题”。
2010年11月,依托土地股份合作社、社区股份合作社和物业股份合作社而成立的苏州湖桥集团公司领取了营业执照,这也是全国首个农民“集团”。其中,鱼米之乡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出资3000万元,物业股份合作社出资1600万元,社区股份合作社出资1000万元,公司总注册资本5600万元。收益分配实行“四六”分成,即60%的部分按出资方比例返回“三大股份合作社”用作农民股金分红,40%的部分留作公司积累用于再生产经营。预计年收入达3000多万元。
今天,吴中区合作经济以全新的姿态——农民集团“抱团”崛起,为壮大集体经济注入发展活力。业内人士称,这十大集团公司的成立,标志着苏州吴中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将迈上一个全新的台阶,走上集团化运作、资本化经营、市场化开发、多元化发展之路,也为苏南农村经济发展创造了新的模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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