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地方新闻

甘肃无防空地下室民用建筑须缴人防异地建设费

2011年09月13日 18: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兰州9月13日电 (记者 赵昕)甘肃民用建筑如因地质、地形、施工等客观条件限制,不能建防空地下室的,经批准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甘肃省规定的标准,向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缴纳人民防空工程异地建设费,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异地修建。

  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13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获得如上消息。

  甘肃省人防办副主任张广洲介绍说,根据甘肃实际情况,防空地下室异地建设费收费标准为:兰州市所辖四区(城关区、七里河区、安宁区、西固区)按每平米l650元收取;其他国家人防重点城市所属区、兰州市所辖三县(榆中县、皋兰县、永登县)和红古区按每平米l250元收取;国家人防重点城市以外的地级市所属区、临夏市和合作市,按每平米ll50元收取;其他按规定应修建防空设施而因客观原因不能修建的县(市、区),异地建设费按每平米850元收取。

  记者会上获悉,甘肃各人防重点城市将于9月18日统一鸣放防空警报。按安排,18日9时为预先警报,9时30分为空袭警报,10时为解除警报;15时为预先警报,15时30分为空袭警报,16时为解除警报。

  甘肃省人防办主任刘如厚说,开展防空警报试鸣对增强全民国防观念和人防意识,检验人防通信警报设备,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都具有重大意义。(完)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谢宏钰】
    ----- 地方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