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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成立火灾隐患投诉中心 举报可获200元奖励

2011年10月28日 15: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沈阳10月28日电 (记者 秦逸)辽宁省沈阳市消防局28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宣布成立辽宁省第一家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沈阳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从即日起,市民可以通过电话、来信、来访、邮件、网络等形式举报投诉的火灾隐患,并对举报者给予50至200元的奖励。沈阳市消防局有关领导表示,该中心的成立,是沈阳市及辽宁省消防安全工作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是社会消防管理创新的一个新举措。

  据了解,以往的举报投诉都是来信、来访等传统单一的方式,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制度机制,也没有产生相应的规模效应。2011年作为沈阳市的消防安全年,沈阳市委、市政府非常重视,积极推动消防各项工作的全面开展。

  沈阳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的成立,依托沈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建立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议事协调机制,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共享火灾隐患资源。明确各区、县(市)政府、各职能部门、各警种的职能分工,组织落实火灾隐患会商、报送、曝光、考核四项制度,实施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解决了过去各部门“各自为战”、“信息闭塞”等问题,形成了火灾隐患整治合力。

  沈阳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主任马瑛说,成立这个中心,就是要依托现代信息技术,建立热线电话、互联网站、电子邮件等新兴举报投诉方式,进一步拓展和畅通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渠道。通过这些渠道,将一些隐蔽性极强难于发现的隐患、反复出现的动态隐患、恶意逃避消防监督的隐患、经营衍生隐患都排查出来,有效补充消防机构监督检查的盲点、漏点。

  同时,对于有的消防执法人员受利益趋动,故意隐瞒、包庇火灾隐患。为此,火灾隐患查处的全过程实行公开透明制,随时接受群众的监督。中心对已经查实、答复的举报投诉案件将每天随机抽取回访,通过回访,不仅要看是否真正解决了火灾隐患,还要看工作方法、工作态度。

  据悉,新成立的沈阳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的受理范围主要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等28个大小项。诚挚欢迎广大群众通过电话、来信、来访、邮件、网络等形式举报投诉的火灾隐患。火灾隐患举报投诉受理中心的地址为沈河区小北关街202巷14号,受理电话为88390000,网址为http://she.ln119.gov.cn,受理电话将设专人全天24小时接听。

  为了鼓励和表彰群众发现身边的火灾隐患,沈阳市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中心对一些火灾隐患经过核实和查处之后,将给予举报人50到200元的奖励。(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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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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