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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人体器官捐献全省铺开 志愿者可在当地登记

2011年11月15日 17:13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湖北)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会议召开,标志我省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将扩大到全省范围。今后,我省器官捐献志愿者可在当地红十字会就近登记。

  据介绍,2010年3月,武汉市被中国红十字会和国家卫生部确定为全国10个人体器官捐献试点省(市)之一。我市成为全国试点后,重新审议通过《武汉市遗体捐献条例》,为推进我市器官、组织、遗体的捐献工作奠定了法制基础。填写器官捐献登记表5000余人,实现捐献者445例,其中实现眼角膜捐献者93名,皮肤捐献者11名,器官捐献者9名。今年7月,经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卫生部批复同意,我省在武汉市试点的基础上,将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扩大至全省。

  在昨日举行的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协调评估座谈会上,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郝林娜及卫生部相关领导,对我市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予以充分肯定。

  市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中心负责人骆钢强说,人体器官捐献工作在全省铺开后,我省器官捐献志愿者,可在当地红十字会登记,移植手术也可在当地有资质的医院开展,而不必奔波来汉。

  目前,我省已有10家医院具备器官移植资质,并在开展移植手术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但由于器官移植来源十分有限,许多患者因无法得到配型的器官而使手术搁浅,甚至在等待中病逝。据了解,移植手术需求与器官来源比例为150:1。

  媒体年初曾报道,我国有望今年内实现申领驾照时进行器官捐献意愿登记。郝林娜对此表示,申领驾照时登记器官捐献意愿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今年内尚无法实现。(记者刘睿彻 通讯员陈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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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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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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