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西安12月2日电(田进)渭河流域环境保护城市联盟2日在西安成立。沿渭河流域的甘肃省定西市、天水市和陕西省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市长及杨凌示范区常务副主任共同签署了渭河流域环境保护框架协议,并庄严承诺一致呼吁“让生命之河焕发生机”。
渭河是黄河的第一大支流,全长818公里,流域面积13.43万平方公里。流经甘肃、宁夏、陕西3省,由宝鸡峡进入陕西境内,于潼关注入黄河。渭河水灌溉着两岸1400多万亩良田,养育着陕西64%的人口,是陕西省的“母亲河”。
据了解,虽然近年来渭河水质有了很大改善,但距河流治理水质目标要求仍有较大差距。监测显示:截至2010年年底,渭河干流有69.2%河段超过水域功能区划标准,13个监控断面中9个仍属劣V类水质。
从2010年1月1日起,陕西开始实施《渭河流域水污染补偿实施方案》,每月对沿渭四市渭河断面水质进行考核。根据渭河沿岸城市实际,结合枯水期、丰水期特点,为每座城市制订了不同的上下半年化学需氧量的浓度控制标准,规定化学需氧量每超标1毫克/升缴纳10万元。
2011年又根据国家“十二五”污染减排目标和渭河污染治理要求,陕西省环保厅与财政厅就渭河流域水污染物补偿方案做了进一步调整。按照新标准,沿渭河流域的宝鸡、咸阳、西安、渭南4市,一旦排入下游城市的污染物浓度超标,每超标一个单位,上游市政府须支付污染补偿金最高将达到150万元,是原来金额的15倍。
同年10月,西安、宝鸡、咸阳3市因渭河干支流污染超过控制目标值应缴纳的污染补偿款,一、二、三季度分别为4265万元、2410万元、2255万元。虽然呈现逐季度下降趋势,但总计8930万元的环保罚单,是2010年3市因超标而缴纳的补偿金380万元的23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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