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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港澳携手在广东南沙建设国际仲裁中心

2011年12月20日 01: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广州12月19日电 (杨薇 南宣 洪林)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等四个单位19日对外宣布,共同在广州设立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今后,在南沙发生的商事纠纷,经协商后可在南沙选择香港或澳门等地的仲裁规则和商事规则,以及英语、葡语等外国语言进行仲裁。

  当天,广州南沙开发区管委会与广州仲裁委、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和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在广州举行了签约仪式。

  据官方透露,为体现国际化、专业化特色,南沙国际仲裁中心将采用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运行模式,依据《联合国国际商事仲裁示范法》,结合香港、澳门的仲裁规则,制订南沙国际仲裁中心的仲裁规则,并建立国际化的专业仲裁员名册。同时,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的,可选择适用香港、澳门等地的仲裁规则和商事规则,亦可选择英语、萄语等外国语言进行仲裁。

  当地官员表示,广州是中国进出口的重要城市,吸引着众多的境外投资,在国际经济贸易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因此,设立国际仲裁中心符合广州的发展需要,也符合南沙作为实施CEPA先行先试示范区的建设的需要。

  南沙区长袁桂扬表示,南沙国际仲裁中心的设立是为了营造与国际接轨的营商环境一大突破和创新,希望为南沙新区创造更好的投资环境,努力把南沙新区打造成珠三角乃至中国最具国际竞争力的区域。

  近年来,国际仲裁已成为加强国际及地区之间经济贸易往来的重要法律服务形式。与法院诉讼不同,仲裁具有专家断案、程序快捷、方式灵活、不受行政区域限制等特点,当前已成为国际上最受欢迎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对加强国际间及地区之间的经济贸易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国际上凡重要的港口城市或国家,多数都有完善的国际仲裁制度相配套。(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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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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