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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设立大额专项资金必要时将公众听证

2011年12月31日 14:29 来源:北京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设立大额专项资金,必要时将通过公众听证、专家咨询、专业机构测评、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听取社会意见。北京市政府今天上午在最新一期的政府公报中发出“北京市市级大额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按照办法的规定,大额专项资金将纳入预算管理,并按照法定程序由市级财政部门负责将大额专项资金预算草案提交市人大审查批准;大额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市级重点支持方向和事业发展支出以及对区县的专项转移支付。

  此外,对截止到当年10月底前仍未细化到项目内容且未下达到预算单位的大额专项资金,市级财政部门将予以核减并统筹用于他处。(记者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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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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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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