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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推进义务教育发展 将消除“大班额”现象

2011年04月20日 09:55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教育部日前和全国16个省(区、市)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简称备忘录)。昨日,教育部门户网站公布了广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备忘录中,广西承诺:到2015年底,全区95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到2020年底,全区所有县(市、区)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记者从广西有关部门了解到,为实现备忘录中作出的承诺,广西确定了分三步走的发展目标:第一步是到2012年底16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其中10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第二步是到2015年底累计95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其中累计37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第三步是到2020年底全区所有县(市、区)全部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并通过自治区人民政府认定。

  据了解,义务教育的不均衡发展,主要表现为城乡、区域和校际之间的教育发展不均衡。广西将以龙胜、凭祥等地为试点,启动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革试点,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区义务教育学校实现校舍建设达标、配套设施完善,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

  针对区域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我区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实施“四个集中”:高中向城市或县城集中,初中向城镇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教学点向行政村集中,努力构建以自治区合格初中、小学、寄宿制学校为中心,辐射管理周边小学或教学点管理模式,实现教育集中投入、教师资源集约,并以此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针对校际之间教育发展的不均衡,我区将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就读为主”原则,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同时,在设区市和人口在30万以上、“三残”儿童少年较多的县(市、区)要按照国家规定,建设1所标准化特殊教育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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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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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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