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警惕这样的误区:以为有“义愤”,便可罔顾修养,为所欲为,这其实是一种狭隘。人是充满多样性的,不同视角会得出完全不同的结论,所以在对人的评价上,要慎之又慎,不能因为犯过错,便打上“没有道德感的人”的标签,随意侮辱,这很可能步入反人道的误区。
在“学历门”后较少露面的唐骏在某大学讲座,遭一女生当场羞辱,她请唐骏在一沓“西太平洋大学”学位证书复印件上签字,遭拒后将它们四处分发,引起轩然大波,被媒体戏称为“踢馆事件”。
唐骏在“学历门”中表现不佳,至今未公开道歉,却到处侈谈“我的成功可以复制”,该女生当面拆穿假面,勇气可嘉,但她的具体做法,值得商榷。
首先,该女生“踢馆”的理由是“没有道德感的人,不应站在高校讲台上”,未免偏概全,不错,唐骏可能说过谎、做过假,但不等于是“没有道德感的人”,不能因为他做过错事,就将其彻底否定,毕竟,我们厌恶的是做假,而不是厌恶人。
第二,“没有道德感的人”,为何不能站在高校讲台上?高校是传播知识的场所,不是道德培训班,更不是信仰的神殿。所谓兼容并包,不仅要唯才是举,还要用宽容的眼光看待人才。
第三,当面羞辱,这同样是缺乏道德感的举动,以此来对付“没有道德感的人”,无非是在恶的道路上竞逐,不论谁胜出,结果还是恶。
毫无疑问,道德是重要的,但道德应为人服务,不能相反,在今天,任何道德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准绳,当一种道德赋予我们伤害他人的激情时,应引起我们足够警惕,因为这很可能是包裹着道德外衣的虚妄。
如何对待“没有道德感的人”,体现了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我们是人,命中注定,我们都有可能犯这样或那样的错误,有可能因诱惑而失去坚持。既然如此,只有宽容,正如胡适先生所说:宽容比自由更重要。我们应给唐骏改正的余地,就算他不认错,他作为人的权利也依然存在,他有权利讲座,有权利得到尊敬,也有权利自吹自擂。对一个社会而言,多一个独立的人,总比多一个道德的奴才要好。
多一些理性,少一些是非,多一分思考,少一分恶毒,“踢馆”是“踢”不出力量与营养的,要摆脱悲剧性的宿命,还需更多脚踏实地地工作。(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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