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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向高校特困生提供一次性资助

2011年06月13日 16:47 来源:拉萨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记者从教育部门和民政部门了解到,根据《西藏自治区高校特困生资助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为了使贫困生充分享受受教育的权利,我区向高校特困生提供一次性资助金。

  考入区内外高校特困生可获一次性资助

  据了解,高校资助对象为:居住在我区的农牧民特困家庭(农村低保)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国企特困家庭学生,考入区内、区外高校的大学本专科学生。助金标准为:考入区外重点本科生资助5000元,一般高校本、专科生资助4000元;考入区内高等院校本专科生资助1000元。同时,受资助的特困生仍然可以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现行的学杂费减免、助学金、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等政策。

  特困生申请需持有“五证”

  据介绍,高校特困生申请资助时,需持“五证”办理审批程序。凡考入区外高校的农牧民特困家庭(农村低保)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学校录取通知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低保证,由县(市、区)民政逐级审核,集体办理,最后报自治区民政厅、教育厅审定批准;凡考入区内高校的农牧民特困家庭(农村低保)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学校录取通知书、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证明、低保证,经学生本人原籍县级民政部门审核,由各学校集中审核、公示、确认,并报自治区教育厅审定批准;凡考入区外高校的国企特困家庭学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学校录取通知书、学生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低保证,经地(市)工会、产业工会、自治区总工会审核后,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凡考入区内高校的国企特困家庭学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学校录取通知书、学生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低保证,经地(市)工会、产业工会审核后,各学校集中审核、公示、确认,并报自治区教育厅批准。

  资助发放

  共有3种渠道

  关于资助金的发放,区民政厅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符合条件的特困生要及时办理申请审批,考入区外高校的农牧民低保家庭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经审核批准予以救助的,由县民政局兑现给特困生或特困生家庭;考入区外高校的国企特困家庭学生经审核批准予以救助的,由自治区总工会将资助金发放到特困学生手中;考入区内高校的农牧民低保家庭学生、城镇低保家庭学生及国企特困家庭学生经审核批准予以救助的,由学校统一将资助金发放到特困学生手中。王泽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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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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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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