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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示博士学位论文 发现舞弊作伪等撤销学位

2011年07月14日 15:50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记者从山东省教育厅获悉,山东近日正式开通了博士学位论文公示平台,对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3月31日期间,在山东省各博士学位授予单位获得博士学位的学位论文进行公示,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学位条例规定的行为将及时撤销相关学位。 据介绍,公示期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发现公示论文存在剽窃、作假或论文(成果)的主要研究结论不能成立等严重问题,可以书面方式向省学位办提出异议,省学位办对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提出异议的书面材料应包括,异议论文的题目、作者姓名、学位授予单位名称、异议内容、支持异议的具体证据或科学依据,以及提起异议者的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 山东省学位办将根据异议情况向有关学位授予单位进行反馈,学位授予单位要及时进行处理,如发现有舞弊作伪等严重违反学位条例规定的情况,经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及时撤销相关学位。(记者 魏海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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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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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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