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教育新闻

四川教育考试院“出招”识别招生诈骗

2011年07月20日 16: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成都7月20日电(刘贤)四川省教育考试院20日对媒体发布消息称,近日,录取场信访站发现有人冒充考生或家长的名义向信访站咨询相关录取情况。据往年招生情况分析,这些人大多打着“某某招生学校和机构”工作人员的幌子,利用录取信息发布时间差,谎称“找关系”“通路子”录取学生,进而向考生和家长索要钱财。教育考试院就相关问题向社会各界进行政策性解答。

  据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几年,非法招生中诈骗活动有愈演愈烈的趋势,他们有的假冒招生人员;有的称手上有高校的特招指标;有的以招生中介公司的名义行骗;有的私刻公章,伪造录取通知书;有的利用公开的录取查询电话查询考生信息,然后再给不明真相的考生家长传递录取信息,谎称是自己“找关系”解决的。在此,特别提醒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别人承诺;不要交所谓的“打点费”给任何人;不要轻易地将自己的报考信息、电话及个人资料交给任何中介组织和个人。

  为帮助考生及家长识别招生诈骗活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详细介绍了相关政策。

  首先,高校招生没有中介机构或代理人,没有特批指标,没有计划外招生,也没有降分高收费。正规的高校招生是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按照一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的,绝对不会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介入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军事院校招生没有“地方委培生”或“自费生”之说。军事院校招生与普通高校招生一样,均纳入了国家统一的招生计划,实行严格的统一招生管理,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均要达到规定的分数线,新生入学后还要经过严格的复查,复查合格后才能取得学籍、军籍,并且不缴纳任何费用。如果有人搞所谓的“地方委培生”“自费生”或“增加计划”,向考生及家长收取“培养管理费和服务费”,纯属招生诈骗活动,考生及家长切忌上当受骗。

  第三,实施“自主选拔录取”的高校有明确的选拔对象、推荐条件、选拔程序、录取原则,不仅要达到教育部和招生学校规定的高考成绩,而且还要公示并报教育部备案。“自主招生”的学生除缴纳正常的学费和住宿费外,是不收取所谓的“自主招生费”的。因此,凡是打着这种幌子收取学生费用的肯定是骗局。

  第四,教育部严禁任何高等学校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严禁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做虚假招生宣传、违规录取考生。所以,一些招生中介假借与某些高校有关系,让考生、家长交纳高额的服务费,谎称分数不够也可以录取,完全是一种骗局,考生及家长切勿上当。

  第五,没有上省控批次线的考生,是不可能投档的。只有上了省控批次线,又上了所报考志愿院校的调档分数线,才可能投档。“分不够,钱来凑”是没有根据的,也是教育行政部门坚决反对的。

  第六,近年大力实施的阳光招生措施,明令禁止各类院校招生人员、各级招生机构工作人员,均不得在政策规定之外,违规操作,或者许诺录取,更绝对禁止向考生、家长索收任何钱物。这一点请大家明辨、监督,一旦发现有人提出“要给多少钱给某某人或某某单位录取就好办了”的,考生、家长应坚决抵制,不参与这种可能违规、违法的交易。

  此外,四川省教育考试院还介绍了三种识别招生骗子的办法。一是正常的缴费只能缴到学校财务部门。如有人提出缴给个人或中介,肯定是陷阱;二是如果录取通知书不是由学校直接寄发,而是通过个人或中介转交录取通知书,对此你就要提高警惕,以免上当受骗;三是遇到弄不清的问题时,可及时向权威部门查询、核实。(完)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谢宏钰】
    ----- 教育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