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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给幼儿园提意见 小孩子被迫“疑病”转学

2011年07月21日 10:10 来源:华声在线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家长提意见,孩子被迫“疑病”转学

  家长投诉:我的孩子根本没病 园方回应:家长扰乱了学校秩序

  7月20日早上9点,3岁半的小东(化名)隔着中新双语幼儿园的铁门,探着头张望同伴。一道紧闭的门,割断了他和他的小世界的联系。一周之内,小东被所在的长沙市开福区德汇路中新双语幼儿园三次拒绝入园,理由是怀疑小东有手足口病。可当医院出具并无手足口病的检查单后,园方还是以各种理由将小东挡在门外。小东的妈妈符女士怀疑:“之前我在QQ群里说了幼儿园很多问题,园方故意给孩子‘穿小鞋’。”

  儿子三次被拒入园

  20日上午8点多,家住开福区左岸春天的符女士带着儿子小东出门了。“如果这次他们能接受小东,我就安心了。”符女士手里拿着一张省儿童医院的检查单,显示只是咽喉有点发炎,并非幼儿园之前所说的“有疱疹, 疑似手足口病,要观察7天。”

  到了幼儿园,符女士和小东却被拦在了门口。随后出现的园长助理姜女士称“我们建议你转园”,当问及理由,她回答:“你已经扰乱了园方的正常秩序。”

  符女士觉得很气愤,5天前,园方以“舌头起泡、有疱疹,疑似手足口病”为由拒绝孩子入园,当天符女士就带着小东去了两家诊所,诊断结果都是没有疱疹。符女士和小东拿着检查单再次跑到幼儿园,还是被拒,园方称“要省儿童医院的检查单”。“可这次拿来省儿童医院的检查单,园方看都没看一眼,直接要我们转园。”

  家长QQ群“惹事端”

  “他们说我扰乱秩序,只是借口,实际上是不满我作为家委会代表提出质疑和意见,报复我的小孩。”符女士说,上半年她被班级推选为家委会代表,并建立了家长QQ群。

  除了家长里短,家长们经常在群里讨论孩子在幼儿园的事情,比如课本收费不合理,标价298元却收400元;被芯发霉;伙食不好等问题。

  作为家委会代表之一,符女士把家长反映的问题集中提交给了园方,并要求给出合理解释。二十多天前,园方给多数家长发了一张纸条(符女士没有收到),大意是要求家长为孩子着想,不要发表不实言论,个别家长的言论已经对幼儿园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影响。

  记者采访了几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家长,他们均表示收到了这张纸条。 “收到时还是有点担忧的,毕竟孩子在幼儿园。”一位家长表示,迫于园方的压力,陆续有家长退出了QQ群。

  园方回应:家长行为不当

  就符女士反映的问题,园长魏玛丽告诉记者,符女士所说的教材标价298元,实际收费400元一事,是家长个人的主观理解,因为该园的收费是由物价局核定后统一收费,其中包括了教材的收费。“如果家长要求,园方会提供详细的收费项目。”

  对于拒绝小东入园一事,魏园长表示,根本不存在。“7月15日,幼儿园是为了孩子的健康着想,建议孩子在家休息几天。之后,孩子家长曾表示,要带300个孩子集体转园,并要做出对幼儿园不利的事情。为了幼儿园的安全,园方才建议家长将孩子转园,并向辖区派出所备了案。”魏园长强调,家长的行为非常不当,已经扰乱了幼儿园的秩序。

  律师说法

  园方已违约,要承担赔偿责任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校方与家长之间形成的是一个服务合同关系。即使没有书面约定,但依据交易习惯、生活常识、传统道德,校方也不能以任何借口予以免责。

  李健表示,家长的正当讨论,属于行使合法的监督权、抗辩权的表现,校方无权干涉;反而校方擅自拒绝非携带传染病的学生继续入园, 则属于合同违约的表现,家长有权要求学校继续履行合同或者是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同时,该服务合同因为涉及的服务对象是幼儿,因此校方卫生环境恶劣、收费不合理等情况如属实,还应受到教育、工商部门的监管和惩处。 (三湘都市报 贺卫玲 奉永成 丁红连 李平石 李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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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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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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