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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住科研经费腐败“黑洞”

2011年07月26日 17:03 来源:大众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日前,媒体报道了有关中科院“准院士”段振豪挪用科研经费包养二奶、养私生女的消息。中科院地质与地球物理研究所财务部门负责人表示,将就网上所传的段振豪“不规范的财务行为”进行调查。

  近年来,在科教兴国的背景下,国家逐年加大了对科研的经费投入,然而,庞大的科研经费往往并没有转化成真正的生产力,一个几百万的科研项目最后只换来一两篇垃圾论文的实例举不胜举。科研经费甚至成了部分专家教授的私有福利。科研经费监管不力、使用不透明、缺乏审计等问题相当突出。

  科研经费课题负责制并不意味科研经费不需要监管,恰恰相反,科研经费课题负责制既赋予课题负责人相当的科研自主权,同时也赋予课题负责人监管经费使用的责任。对于科研经费,相关科研机构和审计部门都有审查监管的职责。课题负责人如挪用和滥用科研经费自当承担失职的责任,有关部门应当对课题负责人进行问责。

  国家投入越来越多的科研经费已经成为科研院所最大的腐败黑洞。从司法机关已查处的案件看,在课题经费管理上,部分科研经费没有严格按照规定实行专款专用,许多费用支出与课题无关。课题负责人往往疏于管理,通常把大部分的精力投入到科学研究上,过于信任行政助手并赋予其经费支配权力,加之部分科研院所的财务监管不到位,经费审核流于形式。正是由于没有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钱的监督体系,才酿成当前科研院所日益严峻的职务犯罪态势。

  科研经费的滥用和挪用不仅白白浪费国家有限的科研投入,妨碍科研事业的健康发展,也会严重玷污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作为神圣的科研殿堂的社会形象。面对科研经费的滥用和挪用的普遍现状,面对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职务犯罪愈演愈烈的严峻形势,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管理制度,才是根本途径。这些制度包括:完善人财物管理制度,紧紧抓住人财物管理等权力运行的关键部位,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职务犯罪;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增强财务的透明度,规范财务支出管理,建立有效的内部审计制度;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健全科研课题奖金提取、劳务酬金、创收收益分配等管理制度。

  建议科研机构和有关部门加大对科研经费的监管审查力度,力求每一笔经费的用途和去向都审查清楚,同时加大对课题负责人滥用和挪用科研经费的问责力度。课题负责人要对课题经费使用负全责,如发现滥用和挪用科研经费问题,应当视情节和后果取消其课题负责人资格,取消申报课题资格,追回被滥用挪用的资金,若情节严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其次,要切实加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高知群体和管理人员的法制教育。建议有关部门在实施“六五”普法规划时,可考虑将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列入“六五”普法的重点组织,开展送法进科研院所活动,举办参观监狱,服刑贪官现身说法等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强化科研院所高知群体和管理人员的法制意识。

  此外,还可以积极开展纪检司法机关与科研机构的廉政共建活动,签署廉政合同。检察机关可以全程监督科研院所重大科研项目的招投标过程。

  没有健全的预防和惩治腐败的制度,神圣的科研殿堂也会沦为精英硕鼠的乐土,神圣的科研殿堂就难以摆脱腐败的阴影。建立健全一种让科研机构精英群体不敢腐败、不能腐败、不愿腐败的制度环境,才是根治科研腐败的根本所在。

  但愿“准院士”挪用科研经费包二奶养情妇的事件敲响科研经费监管的警钟,科研经费切莫蜕变为养肥硕鼠的美食,强化对科研经费的监管势在必行。(刘武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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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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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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