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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组织学生协管交通引发弹声 律师说协管无效

2011年08月12日 10: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郑州组织学生协管交通引发弹声律师说协管无效
两名“文明交通志愿者”四周,车辆行人川流不息。贾真真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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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郑州8月12日电(贾真真)连日来,在河南省会郑州市几个主要交通路口,几乎每天都有身佩“文明出行”红色缎带的中学生在协管交通,身边是穿梭不停的大小车辆。这是郑州市中学生暑期的一项社会实践活动,但这项活动并未得到学生及家长的好评,反之,弹声一片。

  据了解,进入暑假以后,郑州在全市开展了“文明出行 从我做起”的由中学生参与的社会实践活动。很多中学生作为“文明交通志愿者”,被学校组织来参加这项暑期活动。暑期实践虽好,不过“指挥交通实践”这件事却让学生热情不起来,家长也是担忧纷纷,且有律师表示,中学生指挥交通不妥,其指挥行为无效。

  学生无奈 :这种活动常组织

  主干道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是郑州市较为繁华的路口之一。10日下午6点钟,暑气未退,下班高峰既要到来,几名“文明交通志愿者”按照要求站在了路口。在协管员的帮助下,有的学生被安排在相对安全的区域,但也有学生是站在斑马线的前侧方,每当绿灯亮起,身边电动车和行人川流不息。

  据了解,参加活动的志愿者对于指挥交通的体验并未表示出很大热情,孩子们指挥交通的作用也鲜有体现。

  志愿者许欣告诉笔者:“既要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又要指挥交通,我们大部分情况下只能远远地站着,对不文明的行为喊话制止,根本不敢上前去。”许欣说,这次活动的本质虽好,但作为一名课业紧张的高三学生,被学校组织来参加活动,他还是感到有些不满。“本不想来,老师要求的。”

  志愿者李帆则说:“我小学时候也参加过指挥交通的夏令营活动,这种活动经常组织。‘上岗’前,会由交警对我们进行培训,可能是为了加强大家的交通安全意识吧。但是,也有好多同学不愿意参加,一个是考虑到安全问题,一个是因为平时课业很重,想在假期放松一下。”

  还有受访的志愿者说,老师屡次发信息给家长,让报名参加活动,家长不好意思推脱,只好给报了名。“其实,谁愿意站到这儿挨晒啊,也学不到啥东西。”

  家长发问:孩子出事谁负责

  据悉,“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的时间为早上7:30到9:30,下午5:30到7:30,虽然避开了太阳最晒的时间段,但仍然另孩子们暑热难耐。

  “这只是一个形式。他(孩子)懂啥?那么多大人,谁听他的?“王平女士是一位初二学生的母亲,近日,她的孩子也参加了“文明交通志愿者”活动。王平说:“本来孩子参加义务劳动是好事,但指挥交通太危险,万一出了什么事情谁负责?我很不放心这么小的孩子去做这种义务工作。可学校组织的我们又不能不参加,希望活动快点结束。”

  路过的市民在接受访问时,也有不少人提出质疑。市民李峰先生说:“十几岁的孩子,这么热的天,还站在交通繁忙的马路上,在车流中他们根本不显眼,谁听他们的(指挥)啊。”李峰认为,想让孩子们学习相关知识,可以在安全一些的地方进行模拟,而不是非要到人多车多的马路上来,“这出了事儿真不知道找谁。”

  律师表示:中学生指挥交通行为无效

  “组织学生做义工要有选择,‘纯奉献’的义工,不管是不是完全行为能力人都可以去做,像去敬老院照顾老人、植树造林等,让孩子学会付出,从中学到一些美德。而指挥交通的义工是在规范别人,要对别人的某些行为进行限制,我认为不应该让限制行为能力人去规范完全行为能力人,组织这种活动没有意义。”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的陈大豪律师表示。

  陈大豪解释,按照民法规定,十六周岁以下、十六到十八岁之间没有经济来源的都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而限制行为能力人是不能够对别人进行行为规范的,特别是对完全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去规范完全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法律认为是无效的。

  “如果在指挥交通过程中学生出事,应追究组织方(学校、学校的上级主管部门)的责任。”陈大豪说。(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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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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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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