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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严管中小学教辅 要求定价"保本微利"

2011年08月26日 16:33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8月16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发出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出版发行管理。国内教辅“王牌”人民教育出版社将广东作为两个重点维权的地区之一,日前在广州专门召开了座谈会。

  教材定价应“保本微利”

  据业内人士透露,国家新课程标准改革实施之后,教材版本增多,配套教辅材料随之大幅度增加,市场混乱的局面也日趋严重,教育部门、学校师生、家长面对各式各样的教辅产品无从选择。市场上一号多书、盗版翻版等侵权行为仍然严重,部分书商采取向个别出版社购买书号,项目租赁等方式进行经营,商业贿赂等腐败现象随之产生。

  为此,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在新学年来临之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严抓教辅书籍当中存在的问题。通知重点强调:各级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必须严格审查,对于不具备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资质的出版单位,一律不得安排中小学教辅材料选题,不得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非教辅类报刊一律不得超越业务范围刊登教辅内容。

  此外,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由有资质的发行企业发行,严禁出版发行单位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老师进行地下交易和一切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严禁出版发行单位在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活动中违规收取费用或向中小学生和家长统一征订、搭售教辅材料。同时,出版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价格政策,根据出版发行合理成本,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科学确定中小学教辅材料价格,并主动向社会公示。

  “珠海出版社”被取消许可证

  羊城晚报记者从广东省新闻出版局了解到,总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自2010年以来开展了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发行教材教辅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查处案件89起,并于上周公布了涉及中小学教材教辅的十大重点案件查处情况,广东珠海出版社违规出版教辅图书案也名列其中。

  据悉,2010年2月至2011年2月,珠海出版社在出版包括13种教辅图书在内的22种图书过程中,向合作方或作者收取数额不等的管理费,未履行编辑、校对、印刷、发行环节的职责,管理失控,构成买卖书号行为。其中9种教辅图书使用同一个书号出版多卷本丛书,每分卷单独定价,构成“一号多用”行为。由于该社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有关法规,总署对其作出了吊销《图书出版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人教版”只授权“南方出版”

  在上述大背景下,教辅图书维权问题成为刚刚结束的“2011南国书香节”上的业界焦点。8月24日,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与人民教育出版社联合主办了“保护知识产权、使用授权正版教辅”座谈会。

  人教社有关负责人表示,该社2011年在全国高调开展“人教版”教辅的维权活动,配合国家有关部门大力清理和整顿教辅市场,广东即是维权活动的两个重点地区之一。为此,他们与南方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授权人教版教辅图书的出版合同,该公司辖下的8家出版社成为广东省内唯一全品种出版授权人教版教辅图书的单位。

  与会代表认为,出版授权教辅图书还要与维权工作紧密结合。为此,广东新华发行集团作为此批授权教辅图书的总发行单位,与人教社共同进行市场维权工作。座谈会上,双方共同发起了“保护知识产权 使用授权正版教辅”倡议书,并宣布“人民教育出版社版权维护广东工作站”即将在广东新华发行集团挂牌。(记者 邓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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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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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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