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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招生恶性竞争损害高招改革公平(2)

2011年08月31日 15:30 来源:中国教育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厦门大学考试研究中心教授 郑若玲

  恶性竞争:招生失序的危险信号

  不择手段、心态浮躁、诚信缺失的恶性竞争,不仅有损于高校的声望与考生的利益,而且对中学教学将产生负面导向,对素质教育与高考综合评价改革形成阻力。

  经过十几年的寒窗苦学和激烈的升学竞争,他们终于如愿以偿走进了大学校门,揭开了人生新的一页。CFP供图

  内蒙古民族大学教授 蒋极峰

  必须下大力气整治恶性竞争

  如果没有强劲的自身优势和独到的办学特点,没有高超的教育质量和优质的教学服务,即使采取某些手段招揽优秀考生,也会经不起时间的考验,最终败下阵来。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王志武

  近年来,少数高校为了争抢高分生源而采取不正当手段,相互指责,相互拆台——“我招不到的生源你也别想招到”。其结果是不仅严重违反了招生工作纪律,影响了高校形象,而且也影响到非重点高校强势专业的招生工作,威胁到非重点高校的办学特色和强势专业的健康发展,非重点大学的强势专业面临被弱化的危险。

  高校的价值在于专业和特色,不同类型院校的强势专业都可以成为全国一流的专业。但是一些重点高校恶性竞争生源的做法,导致非重点高校的强势专业不再成为考生志愿取向的首要因素,宣传学校整体的品牌效应取代了优势专业的效应,重点高校的弱势专业比非重点高校的强势专业更能招到好生源。要消除招生恶性竞争对非重点高校强势专业造成的消极影响,我认为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转变政府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方式。政府对教育考试要实现由行政管理向法治管理、由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的转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大治理不规范的、虚假的招生宣传,尤其对采取不正当手段的恶性竞争,要实行追责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是积极推进高校特色化、多元化、多样化发展,以特色吸引考生。质量是高校的生命,特色是高校的价值。社会需要科学家、理论家,但也需要大量的能把理论转化成实践的工程技术人才,还需要大量的把蓝图转化成产品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的技能型人才。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要决定了高校办学的特色化、多元化和多样化。为促进高校办学的特色化、多元化和多样化,一方面,在专业审批时,要注意调控,可以将一些社会急需的专业直接放在二三流大学。让一流大学发挥科研优势,更多地走研究型大学的道路,让二、三流大学培养技能型、应用性和职业型人才,充分发挥非重点高校的专业优势。另一方面,应给高校更多专业设置自主权。高校可以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优势,自行设置专业,以利于高校特色专业和强势专业的发展。扩大中职中专生考大学的比例,并打破按年龄培养人才的限制,一些二三流的大学和民办高校就会有更多生源,也可以得到更多发展强势专业的机会、形成办学特色的机会。

  三是改革现行分批录取的招生办法以遏制当前招生中的无序竞争。一是实行同批录取,即全国所有高校,不管是“985工程”高校、“211工程”高校,还是省属本科、高职高专等,都同时在一个批次供全国考生自由挑选、报考。因为随着高等教育的发展,高考录取情况实际上已经突破了原有规则。比如很多高校已实行跨批次录取,即在不同批次录取不同专业的学生,原先在高考录取中把高校分批的依据已经改变。二是按专业确定录取分数线,即各高校招生由院系按照考生报考情况,分专业划定分数线,取消高校统一设置的投档线,打破原来各校大文、大理各划一条录取分数线的办法,不同的专业将有各自的投档线。此举既有利于大幅度减少考生对专业的无奈服从,提高专业满意度。同时,也避免了高校之间投档分数线的攀比。一旦实行这个制度,最低录取分数线就消失了。它甚至会撬动目前的高考制度。我国台湾地区的高校就是实行分专业划线、分专业录取的办法。高校院系可指定考试科目,或可增加某一特定科目考试分数的权重,例如数学系对考生的数学考试原始分数按150%加权计算后录取。这样既有利于维护高校的招生自主权,又有利于非重点高校招录优质生源,发展自己的特色和强势专业。

  损害了一般院校的优势专业

  高校招生恶性竞争影响的不仅是非重点高校优势专业的发展,实际上也影响了所有高校特色专业的形成,阻碍了我国高等教育的多元化、多样化、特色化发展。

  高校招生竞争生源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两类院校中:一类是一些重点名校为了招到高分考生,使出各种招数,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在争夺生源上下功夫;另一类是一些高职高专院校和民办高校,为了获得生源,不惜投入人力财力,甚至采取给回扣、广发录取通知书、制造虚假广告等方式招揽学生,这种不规范的行为已经发展到了恶性竞争的失序程度。

  正当的竞争无疑对高校的发展建设是件好事,是对高校内驱动力的一种调动。近几年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在一些重点名校出现了自主招生、联合考试招生等方式,表面上是对高分考生的争夺,实际上却是高校自身实力的较量。一所高校如果没有强劲的自身优势和独到的办学特点,没有高超的教育质量和优质的教学服务,即使在短时间内采取某些手段、利用某种特殊方式招到一些优秀考生,但是在长时间的办学中是经不起考验的,最终还是会败下阵来。竞争生源促使高校磨练内功,有助于发展创新,增强实力。由此可见,相互竞争是一件好事情。

  正当有序的竞争有利于考生的选择。以前多数考生对高校的一些基本情况并不很了解,竞争生源促使高校加大自我宣传,在竞争中考生可以多渠道获得多所高校的较为详细的学科专业的信息,掌握这些信息的考生可以充分地衡量利弊,比较优劣,然后做出适合于自己发展的专业选择,这无疑是一件好事。

  正当竞争有利于促进高等教育的宏观调控。高校生源的竞争可以启示人们透视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态势,促进高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步伐。个别高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生源严重不足,原因多是没有优势学科和特色专业,没有稳定的高质量的师资队伍,没有必要的实验仪器设备,甚至没有基本的校园校舍。仅靠雇用临时教师,租用简陋的校舍维持运行,这样的高校在激烈的生源竞争中必然遭冷落。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在宏观上需要有一定数量的高校做保障,但更重要的是要有更多的层次不同的高质量的高校。

  但是目前存在的招生恶性竞争,必定产生诸多不利影响:

  一是影响学校的教学与科研。一些重点名校为了招到高分考生不惜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有的还派出几百人的队伍遍布全国,有的指定院系承包一定的区域。承担这一工作的多是教学科研一线的教授、副教授等工作人员,他们带着任务奔赴各地忙碌招生,必然要占用大量的时间耗费大量的精力,人的时间精力是有限的,这种做法无疑对学校的教学和科研带来冲击和影响。此外,争夺生源在财力上也是一笔较大的支出,学校的收入本来很有限,如何将有限的财力尽可能多的用在教学科研上,这才是高校发展建设的根本,竞争生源影响教学科研对高校发展是极为不利的。

  二是竞争生源会冲击正常的招生秩序,影响学校声誉。无论是重点名校,还是一般的高职高专院校或民办高校,在竞争生源方面都使出了不同的招数。例如,一些高职高专院校和个别民办高校,为了达到自我招生的目的,搞回扣、乱发录取通知书、制造虚假广告,让考生无所适从,一些考生及家长为了防止上当受骗不得不付出高昂的代价亲自到被选学校考查,或委托他人调查。这些高校还会出现新生入校后严重流失的情况,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可见这些做法不仅冲击了正常招生秩序,而且严重影响了学校的声誉,破坏了学校的形象,“校无信不立”,一所学校一旦在群众中丧失了信任,其负面效应是可想而知的。

  三是竞争生源采取过分的优惠政策对考生和事业的发展都是不利的。对于优秀考生给予适当的奖励无可非议,这种激励有利于促使考生积极进取。但是奖励一定要适度,一定要和学校的其他奖项保持一种平衡状态。有些高校为了竞争生源打出超出学校一般奖项奖金数额若干倍的奖金或所谓的大额赞助,这种过分的优惠会争取到一些高分考生,但是也会把考生引向歧途,容易使他们产生为钱奋斗的负面效应。

  如何保证招生竞争正当有序,应该明确以下两点:

  第一,明确招生目的,为考生着想,实实在在为考生服务。招生回扣、虚假广告、地方主义、本位主义等最终危害的是考生和家长的利益,都是不可取的。一些重点名校,在招生的过程中,不仅要把目光盯在大中城市和各地的“重点中学”,更要关注农村、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考生,多为后者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促进高等教育整体、协调、公平的发展。

  第二,强调公平竞争,加大透明度。国家、各省、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要对高校的招生简章和招生广告进行统一严格审查,并通过官方媒体统一公示,从源头上杜绝招生信息的虚假不实,让考生有章可循,保障考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各高校的基本情况也要通过官方媒体如实向社会公布,如校园校址、校舍面积、在校学生、教师结构、师生比例、学科专业、骨干专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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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李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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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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