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后的贷款利息能否延缓偿还
在贵州,省市县各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在不少高校开展过多次诚信教育,但问题并非学生“不诚信”那么简单。
按现行规定,利息支付分两个阶段,在校阶段产生的利息由国家财政负担,毕业之后由学生个人来承担。这意味着,毕业当年的12月20日便要支付大概半年的利息。
“而大多数贷款的毕业生在年底还未能找到工作。”周忆江和他的同事在“催债”的过程中了解到,毕业学生自付利息违约大多是因为“未就业,还不起”。
以一名学生4年贷了两万元,年利率浮动按7%计算为例,利息一年是1400元,一个月存入还贷卡中100多元即可。这点钱看似不多,但对那些年收入就只有三四千元的贫困家庭来说,却是一笔不小的债,“再加上没有就业,刚毕业的学生除去生活费,再额外拿出100多元的确难以承受。”
周忆江认为,国家助学贷款已经进入还贷高峰期,很多学生由于无法及时就业,造成自付利息违约率高。建议国家修改国家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由国家财政全部承担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减轻学生偿还贷款的压力,降低贷款违约率。
“这不是钱的问题。”国家开发银行贵州省分行负责贷款的工作人员说,如果毕业后也让国家财政来承担利息,从短期来看银行是大大降低了风险,但长期来看并不利于培养学生诚信意识。
这位工作人员说,如果改为在毕业后也实行国家财政贴息,贷款的学生知道利息不需自付,便有可能等到很久才还本金,如此,贴息贷款的人越来越多,期限越长,财政贴息的雪球就会越滚越大。
北京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杨爱民建议,可以借鉴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的做法,即等学生找到工作之时再开始还贷款,包括利息和本金。记者 邱晨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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