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教育新闻

MBA中外合作办学怪象频现 洋证书傍名校逐利中国(2)

2011年09月16日 11:03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合作办学,咋叫可靠?

  记者与几所国外大学所声称的合作办学高校取得联系,当询问至“该国外大学在教育部未获认证,其办学资格是否合法”时,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均含糊其辞。但当记者对合作班表示兴趣时,工作人员却大力推荐证书的“国际性”、“含金量”,极力鼓动记者尽快办理、早日交费。这不得不令记者生疑:如果清清楚楚,何不明示于人?

  据记者了解,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是教育部直属对国外颁发学历进行认证的机构。目前,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范围已从鉴定留学生的海外文凭扩展到鉴定中外合作办学颁发的文凭。教育部涉外监管信息网(www.jsj.edu.cn)是教育部发布教育涉外活动监督与管理信息的专门网站,可查到授予国外学位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学位的合作办学在办项目,中国签订的国家间相互承认学位协议清单等。记者想在上述网站查询美国高登大学的文凭认可情况,却连大学的信息也丝毫查找不到。

  在采访中,一些教育专家指出,目前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确存在把关不严现象,教育部门虽然有着严格的审核制度,但许多国内院校和培训公司为了自身的经济利益和国外一些三流甚至不正规的大学开展合作办学,甚至进行虚假宣传,严重影响了合作办学的整体教学质量和声誉。教育部对这个问题一直也非常重视,采取过许多措施。

  据了解,目前,正规的国外大学通常都规定,学生必须参加90%以上本校教授授课,才能获颁学位证书。而国内许多合作办学机构,用国内的教材国内的老师,最终还能发出国外学位证书。这样的国外大学颁发出的这样的学位证书,本身价值令人质疑。而国内目前98%以上的合作办学基本都是这个模式。

  记者从教育部门获悉,目前,我国只有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编号、统一格式的中外合作办学许可证或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批准书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可以依法颁发外国教育机构的学历、学位证书。(本报记者 杨 亮 靳晓燕 本报见习记者 邱 玥)

  记者手记

  大学逐利 斯文何在?

  在采访中,记者深感,相对于国家体制内的MBA项目,中外合作MBA项目由于套上了外方明晃晃的光环,常常更容易俘获考生的“芳心”。

  也正是利用考生的这种心理弱点,某些冒牌的“野鸡大学”和非法合作办学乘虚而入,在耀眼的光环掩盖下,或者假冒与名校合办之名或者夸大自己证书的含金量,或者摆出所谓的“国际认证”,更有甚者随意租个地方东拼西凑些老师就开课了……

  尽管教育部门的管理步伐从未间断,可中外联合办学中的乱象不但未消失,反而似乎越发“吃香”。这岂不是咄咄怪事!我们不得不反思:猫腻究竟藏在哪里?

  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副院长刁庆军指出,由于中外合作办学的审批程序比较严格,一些项目开始不以“中外合作办学”为名,以试图规避《中外合作办学条例》的管理,但本质并没有改变,不少高校仍纷纷通过中外合作办学的途径扩大招生规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高等教育受到市场多方因素的干扰,一些不具备办学资质的机构也纷纷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并呈现出规模化、无序化的发展动向。

  一边是未通过认可的“野鸡大学”,一边是充斥市场的动辄数十万元的“洋证书”。记者疑惑:在当前一些高校、教育机构、办学机构的趋利性越发明显的情况下,究竟是什么力量在滋养着这些不良办学的土壤?谁是这股升级“文凭”浪潮的助推器,谁又是同谋?

  本是社会良知和道德制高点、人文精神风向标的大学,在利益大潮的裹挟下,已丢失了“自我”,让人感叹:大学精神今何在?!这不得不让人反思。北京大学教授黄益平担忧地说:“这些年提供MBA教育的学校和项目越来越多,大家都在招MBA学生,但质量差别就比较大。现在看来是供应超过了需求,实际是出现了泡沫。长此以往,MBA教育会出大问题!”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马学玲】
    ----- 教育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