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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副教授因著作抄袭被解聘(2)

2011年09月21日 19:20 来源:四川在线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调查:抄袭行为属实遭严处

  记者了解到,出生于1971年12月的李小光,本身是哲学博士、中国古典文献学博士后,任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副教授,拥有副研究员的职称。他在博士后的研究工作中,在川大著名学者项楚教授的指导下,完成了对《太一生水》的研究报告。这一领域因较少人研究,其成果也更加受肯定。

  接到举报后,四川大学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相关程序,责成学校社科处进行调查,并由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组织专家对李小光的著作进行鉴定。鉴定成员包括2名校内专家和1名校外专家。

  经专家的认真鉴定,一致认定李小光抄袭属实。对专家的鉴定结果,李小光本人也表示认可,并对自己的抄袭行为写了书面检讨。在此基础上,学校学术委员会学术道德监督委员会召开会议,认定李小光的行为是一起严重违反四川大学学术道德规范的抄袭行为,要予以严肃处分。

  目前,学校已解除对李小光的副研究员聘用,取消其研究生导师资格;给予李小光开除公职留用察看(察看期一年)的行政处分;同时,撤销李小光已申报立项的2010年度四川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研究专项(哲学社会科学)项目——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并追回拨款。

  【声音】

  学校:违反学术道德 严惩不怠

  记者从川大社科处了解到,川大历来十分注重加强师生的学术道德教育和学术规范管理,先后制定和实施了《四川大学学术道德规范》、《四川大学关于违反学术道德规范的处理规定》、《四川大学关于学位(毕业)论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办法》等规章制度。

  为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发生,今秋开学起还正式把“学术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作为研究生新生开学第一课。“对一切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一经查实,严惩不怠。”社科处相关负责人说。

  省社科联:评审学术成果要先“三查”

  据了解,李小光的这部著作曾在去年入选省社科联的“四川省第十四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项目”,并获得三等奖,奖金为8000元。昨日,记者联系到省社科联规划评奖办公室主任黄兵,黄兵表示,接到四川大学发来的调查属实通知后,将按照评审规定对李小光的获奖予以取消,并收回所颁发的奖状和奖金。

  黄兵说,省社科联因获奖人的严重抄袭行为而取消其获奖资格,这么多年来是“头一回”。“这对我们也是一个警醒,要更进一步规范优秀学术成果奖项的申报资格和程序。”据他介绍,每年他们要接到近8000项的学术成果申报量,审核任务重。如何防止有学术不端行为的著作入选?他认为,首先对公开出版的著作,其出版单位就应当认真把关。对前来申报的著作,省社科联要对每一项成果都将进行严格的查“实”、查“新”和查“重”。(川报集团全媒体中心记者 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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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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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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