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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梦计划”体现高校责任担当

2011年10月31日 17:49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将“三代之内无大学生”作为考生被推荐条件之一,看上去确实显得突兀甚至雷人,但细加分析其实并无不妥。一方面,“圆梦计划”属于人大自主招生范畴,自主招生制度的本意即在于发挥高校自主权,高校可以在考分之外另设一些条件,以招收更符合自身特色、价值取向和培养目标的学生,就像北大将“孝敬父母”作为考生被推荐的条件之一,这是高校在自主招生范围内应有的权力。另一方面,人大“圆梦计划”是一个特招计划,招生人数极其有限,有必要设定一些特殊条件以锁定招生对象———打个比方,就像政府财力有限,只能通过设定一些条件,将有限的补贴发放给特困人群,那些没能享受补贴的中高收入者,想必不会因此感到不公平,也不会因此诘问“难道收入较高也成坏事了”。收入较高不是坏事,只是你不必再享受特困补贴;家里有人上过大学更不是坏事,只是人大认为,家里好几代没出过大学生的农村考生更应该受到一些照顾,仅此而已。

  近年来,高校招生越来越青睐并有利于城里学生,自主招生范围锁定城市的名牌中学,高考加分项目多以城里学生为本位,其结果是,无论自主招生还是高考加分,都基本上与贫困地区的农村学生无缘,农村学生上重点大学越来越困难,名牌高校中农村学生占比越来越小,城乡教育鸿沟越拉越大。

  高考录取以分数论英雄,表面上是公平的,但是,那些贫困农村地区的学生,与城里学生相比,农村学生在基础教育阶段享受了较少的、较差的教育资源,教育起点不公平、过程不公平。因此,从公平角度看,高校招生本就应该向农村学生倾斜,让享受了较少基础教育资源的他们,能够更多地(至少是公平地)享受高等教育资源,这才是更高层次的公平、真正的公平。

  作为高等院校,也许无力改变贫困农村地区基础教育薄弱的现状,但至少不能在招生过程中再次歧视农村学生,而应该通过招生政策的调整,让更多农村学生有机会上大学、上好大学,以缩小城乡教育鸿沟,拓宽穷人孩子向上流动的通道,这是高等院校应当肩负起的社会责任,义不容辞。无论是人大的“圆梦计划”,还是北大、清华今年出台的自主招生新政,都让人看到了高校在缩小城乡教育鸿沟、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方面所作的努力,这是一种积极而可喜的变化,说明我们的名牌高校正在把社会责任放在肩上。(晏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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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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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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