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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高校“创业经历”可用来评教师职称

2011年11月15日 18: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南京11月15日电(南黎萱 朱晓颖)南京理工大学15日公布的一项新政在教师们中间“炸开了锅”:“创业经历”可用来评教师职称,并且考核“权重”还挺大,职称晋升、干部聘任、岗位聘任都可以此作参考。在产学研基地申报项目和经费、申报科研成果专利方面,创业型老师可和校内老师享受“同等待遇”。该政策为全国高校首创。

  南京理工大学产学研管理办公室主任戚湧说,要调动教师创业积极性,就必须大力度改革现有职称评价体系等,学校出台这个政策,就是要让大胆走出校门创业的教师们放开步子,既没有后顾之忧,又能“名利双收”。

  “利”体现在,大学老师们“走出去”的同时还能持股。南京理工大学新规定中,再次鼓励师生员工师生员工依托产学研基地进行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创办学科型公司。学院(系)或其科技人员的技术成果(专利、非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等)作价入股或增资扩股,并且课题组成员可直接持股,持股比例最高可达70%。

  科技创业创新人员以技术成果作价入股创办公司,学校(含学院、系)所获股份和学校股份分红所得,可视为其当年或次年进校科研经费,作为其业绩考核。

  在“名”方面,南京理工大学师生员工任职或挂职产学研基地从事科技创新、人才培养或组织管理,学校认可其工作经历,作为校内职称晋升、干部聘任、岗位聘任的依据;以产学研基地和学校联合署名发表论文、论著,申报的专利,获得的各类科技成果奖励,学校承认其工作量,在年终考核、岗位聘任、职称评定等方面与校内同等对待;可依托产学研基地申报国家和省、市各类科技、人才计划项目,承担各类横向合作项目和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并与学校申报同等认可;依托产学研基地申报获批的纵向科技项目以及签订的横向科技项目,可进入学校的项目经费,纳入学校对教师所在学院和个人的工作量考核;产学研基地及孵化的学科型公司中聘任的校外优秀科技人员,可选聘为学校兼职研究生导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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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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