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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校车安全从纸上落到地上

2011年12月15日 16:25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2月12日18时许,江苏徐州丰县首羡镇张后屯村发生一起校车侧翻事故造成严重伤亡,截至13日凌晨2时许,遇难学生人数上升至15名,有8名伤者幸存。(12月13日中新社)

  无论是阳历还是农历,现在都已是年终岁尾,快过年的时候了。本该是欢欢喜喜过大年的氛围,但这场15名孩子丧生的严重校车事故,却让人们的心情跌至冰点。更让人心痛的是,此次事故还处于另一个更重要的节点——“校车安全条例”正在对外公开征求意见的关键时刻。

  自从正宁校车事故后,从中央到地方,对校车安全的重视程度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地步。12月11日,《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刚刚正式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该条例明确提出校车应当享有三大优先权,其中之一就是,社会车辆应主动避让校车。此处话音未落,丰县就出了这起校车事故,而现在初查的直接原因正是校车为避让一辆人力三轮车因路滑而不慎侧翻入路边泥潭,酿出惨祸。虽然更多的信息还有待进一步调查,不过目前业已披露的信息,或也足以说明这起事故还是在为此前校车等相关教育投入的历史欠账买单。

  一般的社会车辆和专用校车的区别在于,校车特别是中小学生乘坐的校车,一般都针对这些孩子身高、习性等进行专门的安全设计。而一般客运车辆哪怕是进行过一些简单粗糙改装,但由于当初不是为学生量身定做的,所以在遇到某些紧急的交通情况时,很难完全保障学生安全。更不要说一些小面包车里像沙丁鱼罐头一样塞入几十个孩子的“黑校车”,其安全性能更是堪忧。

  要购买专用校车,资金支持自然少不了。而目前的《校车安全条例》对这一点上着墨并不太多。没有明确相关的校车运营经费构成,如果公共财政不勇于担起主要责任,那么要么会转嫁给学生家长,增加民众教育负担;要么就是因无财力支持,而导致校车条例被虚置,此前的相关安全隐患一如既往。

  此次丰县校车事故,或许就跟这有关。因为出事车辆在正宁事故后,在当地的校车治理期间,该车曾被停运。而后来或是因为学校财力不济没有更多资金换购专用校车,或是校车治理的执法力度减弱,此车又重出江湖,终于不慎酿出悲剧。

  所以,如要杜绝此类悲剧,有一个代价是必须付出的,就是必须保证不论大城市还是小乡镇,所有符合校车条例规定的,都必须有足够财力支持其按照条例执行校车安全的要求。这个财政支出是不能省的。草案中提到的几年过渡期,现在看来必须尽量缩短。必须完善细则,完善追责条款,完善财政支撑要求,让校车安全早日从纸面照入现实,让孩子上学不再担惊受怕。(李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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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尚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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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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