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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题事件频发挑战考试公信力 亟待加强法制监管(2)

2011年12月21日 00: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遏制泄题作弊 需法制完善和诚信确立

  在一份针对泄题事件的网络调查问卷中,超9成的被调查者认为近年来国家级考试的公信力一直在下降,而对于“你认为泄题事件频发的原因是什么”的回答,86.5%的受访者选择了“监管不力,缺乏透明”一项。

  就以往泄题事件处理情况来看,由于监管机制缺失,出现考试泄题、舞弊事件之后,多是由教育主管部门自纠自查,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尴尬身份,招致公众对于调查透明度和可信度的质疑。而在9月出现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和司法考试的“泄题门”,虽然相关部门都表示将开展调查,但是至今仍未见到调查结果。

  此外,由于追求高升学率、高通过率,一些地方教育主管部门在查处考试舞弊事件时,也被指坚持地方保护主义而多选择息事宁人或走走过场。

  对此有评论分析,要破除“泄题”利益链条,完善细化有效的预防性机制,提高公共监管的透明度,就要发挥审判和检察机关在“泄题”查处中的作用,推动社会共同参与外部监督,将“泄题”事件纳入社会整体法制体系构建的重要一部分,形成立法、司法、行政等多层次的综合预防监督,走向预防、控制、惩治的一体化监管。

  就法律层面来说,由于中国目前没有专门法律的严格界定,司法部门在调查处理考试泄题舞弊案时只能套用刑法中“泄露国家秘密”等罪名,但是对于什么样的考试算是国家机密,一旦出现泄题事件,哪些行为属于严重情节,哪些又属于特别严重,监管单位又将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现有法律都没有明确界定。

  事实上,多年来社会对于出台《考试法》的呼声就一直不绝于耳。从2005年,媒体报道说《考试法》即将出台以来,6年过去了,该法一直处在“千呼万唤出不来”的状态。

  也有声音认为,针对考试泄题舞弊等现象,不应该存在“立法依赖症”,应该在现有的法制框架下,在监管惩戒等方面加以改革完善,加快建立健全全社会范围的个人诚信系统,并将考试诚信作为重要一项纳入到该系统中。

  同时有分析称,考生铤而走险,甚至不择手段地希望获取考试的高分和相应的证书,最终还要归因于中国教育选拔机制的单一,以及社会不加区分地对证书的“偏爱”。学生时代的升学就业、职场中的考核升迁,处处都在刻板设置“证书门槛”。现有的制度框架内社会评价标准仍旧摆脱不了“唯证书论”,这才是考试舞弊屡禁不绝的温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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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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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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