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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规促户籍考生省内异地高考 被指治标不治本

2011年12月30日 09:15 来源:工人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福建推出新规,本省户籍考生可在省内异地报名高考。不过,就随迁子女而言,跨省考生的群体远大于省内跨市考生,只是治标不治本之策。随迁子女高考何时不再费时费力的大迁徙,还需要全国通盘解决户籍制度和高校招生权这两个大问题——

  省内异地高考 撞破“冰山”一角?

  “不需要奔波,不仅节省了很多宝贵时间复习迎考,而且避免了面临陌生环境的尴尬。”福建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高三学生小刘日前通过网络进行了2012年高考报名。

  小刘户籍在福建南平,父母在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打工,他自小随父母在开发区借读。按照以往,小刘必须回原籍高考,由于此前福建省一项关于本省户籍考生可在省内异地市报名高考的政策,让他省去舟车之苦。

  从“跨地借考”到省内异地高考

  在2011年福建高考大军中,有342人成为“首吃螃蟹者”,他们户籍在福建省内A地,就读于省内B地,他们经申请直接在就读地参加了高考。

  据了解,这项新政出台源于2011年福建省“两会”的议案提案。“两会”上,不少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修改高考政策,允许那些不在户籍地上学的本省孩子,在省内就读地参加高考。“两会”结束前,省招生考试部门对此进行了回应,同意2011年高考实行“跨地借考”。今年3月14日,省高招办以文件形式,正式作出了关于做好普通高考考生跨县(市、区)借考工作的通知。通知对“跨地借考”的高考生提出了3个条件:一是考生具有借考地二年以上(含二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学籍;二是考生父亲或母亲持有借考地的房产证或暂住证;三是考生父亲或母亲近两年在借考地有纳税或缴交社保的记录。

  在此基础上,2012年的高考进行更大的尝试,“本省户籍考生如今可以在高考报名时自主选择在学籍地或户籍地报名及参加考试”。即本省户籍考生可在省内异地市报名高考,省去了诸多繁杂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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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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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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