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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乱收费不缺禁令缺监管

2012年01月06日 11:26 来源:成都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1月4日,国家发改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禁止幼儿园向家长收取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与入园挂钩的费用。严禁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兴趣班、亲子班等特色教育为名向家长另行收取费用。(1月5日《新京报》)

  近年来,幼儿园教育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而幼儿园乱收费,则是“入园难”、“入园贵”的症结所在。可以说,幼儿园收费不合理,已经成为各地一种通病;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其收费项目之多、价格之高,听了令人咋舌。比如某地一家所谓的“贵族幼儿园”,年收费12万元,比当地“省级示范幼儿园”每年3600元的收费标准高出近40倍,超出了家庭教育投入承受底线。

  这次出台《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以此规范和约束幼儿园收费行为,甚至使出了“乱收费将关闭”的杀手锏,但其执行效果如何还须打个大问号。事实上,对于幼儿园乱收费,国家一直是明令禁止的。比如,早在2011年4月21日,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等7部委单位联合下发《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七大主要任务,其中就要求加强对幼儿园收费行为的监管,严禁幼儿园(所)以开办各种特长班、兴趣班、实验班等为名向家长另外收取费用,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支教费等。但禁令之下,幼儿园乱收费现象毫无遏制,甚至愈演愈烈。

  勿庸讳言,有的民办幼儿园具有优质的教育资源,收费价格偏高是“物有所值”;但少数民办幼儿园利用幼教资源紧缺的现实,趁机哄抬收费标准,漫天要价。问题是,面对幼儿园的收费乱象,地方监管部门为何放任不管呢?

  众所周知,就目前而言,无论是公立幼儿园还是私立幼儿园,均未纳入义务教育范畴,由于政府投入明显偏低,导致相关部门在对其监管上也比较松懈,特别是在收费管理上,往往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无疑纵容了幼儿园在收费上的随意性,也给其乱收费打开了方便之门。于是,某些幼儿园,特别是私立幼儿园,受利益驱动,在收费上或巧立名目或重复收取或擅自提高标准,加重了家庭的教育负担。

  可见,幼儿园乱收费不缺禁令缺监管。即便是幼儿园尚未纳入义务教育范畴,有关部门在对其监管的“义务”也不能丢,应在监督、制止和查处学校乱收费现象时,不能让幼儿园成为“被遗忘的角落”,任其成为乱收费的“特区”;应对幼儿园的收费项目进行清理,去伪存真,挤去水分,并将合理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对外公示,让家长交明白费,同时,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更重要的是,要提高惩戒力度,对幼儿园乱收费零容忍,即“乱收费将关闭”。(汪昌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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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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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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