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3日《南方日报·佛山观察》AⅡ04版《小学生作弊罚对墙磨嘴》
老师体罚学生的事时有发生,但罚不听话学生磨嘴皮,却是第一次听到。
笔者一位朋友上小学时,因为老迟到,曾被罚站并用双手举方凳子,一次因为没系好裤腰带,在罚站过程中,裤子掉了,惹来全班同学哈哈哈大笑。据他说,到现在为止都还记得那老师的名字,因为这种体罚对他来说是莫大的侮辱。
还有一件笔者亲身体会的事:上高中时,班上有许多同学老是迟到,不上早自习。后来老师想了个招,要求所有迟到的同学挑5担沙石,帮学校盖新教学楼。结果,一开始还有个别同学迟到,但时间长了,谁也顶不住这种惩罚,再也没人迟到了。
前面说到的两个个案,前者不仅是违法的,而且作为侮辱性体罚,最后的效果还适得其反,而后者却实现了教育目的。
对于教师而言,为人师表、循循善诱是自古以来公认的。但古人也说,“玉不琢不成器”,“棍棒底下出孝子”。
两种描述,看似是个悖论,事实上并不矛盾。老师教育学生,要有耐心,针对实在顽劣、屡教不改学生,一定程度上的惩罚有必要,但不允许采用体罚,更别说采用侮辱性的体罚了。
采用侮辱性的体罚是在抹杀孩子的自尊!
学校不仅是传授知识,更是教学生做人的地方。如果老师不尊重学生,学生又怎会尊重长辈、同窗?老师又怎么能教好孩子们呢?更何况,如果让孩子从小生活在没有自尊的环境中,那他的心理还能健康吗?
不同的教育塑造出不同素质的学生。尤其是对留守儿童、问题少年而言,老师在其成长过程中扮演更加重要角色———既是老师又是家长,在此情形下,这种尊重更为难能可贵,因为这种尊重是这些儿童、少年健康成长的一剂良方。雷贤辉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