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交4万元资助金,毕业后难要回 学生状告母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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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学交4万元资助金,毕业后难要回 学生状告母校
2010年01月07日 15:38 来源:中安在线-新安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只要学生一次性向学校交4万元教育资助金,便可以免除高中三年共计1万余元的学杂费和生活费,而学校在学生毕业后将4万元全额返还给家长,这是合肥市剑桥学校在招生时对周女士作出的承诺。然而,周女士的孩子毕业后,学校却迟迟未归还这笔费用。昨天,周女士作为儿子小胡的代理人,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要求校方尽快返还这笔费用。

  庭审时,剑桥学校的相关负责人并未出现,而周女士代表原告小胡坐在了原告席上。 “为了凑这笔资助金,我们到处借钱,本以为学校会履行承诺,没想到现在连他们人都找不到。 ”周女士的情绪有些激动。周女士诉称,2006年8月,她听说剑桥学校的学风不错,管理严格,便打算将孩子送到那里读高中。当她到学校咨询学费问题时,校方告诉她有三种交款方式,并极力推荐她使用第三种方式,即作为走读生,一次性向学校交教育资助金4万元,即可免收一切学杂费和生活费。等学生高中毕业后,学校将全额返还费用。 “学校说这笔钱只是暂时借用,这不等于免费上了高中吗? ”周女士说,她轻信了校方的宣传,当即与当时的一位郑姓校长签订了协议,并凑了4万元交给学校财务。

  2009年8月,小胡顺利毕业,并考上了大学。可当周女士到学校讨要当年的资助金时,却连连遭遇闭门羹。 “当时的郑校长不在学校干了,现在的路校长根本不管这个事情,董事长连人影都见不到。 ”周女士表示,几个月来,他们到学校跑了二十多趟,电话更是打了不知多少遍,学校总是以种种理由推托,丝毫没有还款的迹象,无奈之下,他们才求助法律。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拨通了学校董事长张某的电话,对方表示,春节前一定还款。听到这个消息,周女士仍旧不太放心。 “等钱拿到手上才能安心。 ”(周袁、刘玲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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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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