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22日开始报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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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22日开始报名
2009年06月19日 15:43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新华网北京6月19日电(记者崔静)记者19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将于6月22日正式开始,报名截止日期为7月17日。

  本次考试定于2009年12月5日至6日在北京、沈阳、上海、南京、合肥、福州、济南、郑州、武汉、长沙、广州、重庆、昆明、西安、乌鲁木齐等15个城市同时进行,报考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在上述考点之一报名并参加考试。

  据了解,为方便报考人员报名考试,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本次考试的报名方式作出了调整,在现场报名和信函报名的基础上,选择在沈阳市、济南市和广州市参加考试的报考人员可以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sipo.gov.cn)详细了解报名、证件查验、准考证领取等事项。

  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与往年相比,本次考试在合格分数线的确定和合格成绩的有效记录周期上进行了重大改革。考试科目仍然由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三部分组成,不同的是,采用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总和(称为“法律知识”部分)确定一个合格分数线,专利代理实务(称为“代理实务”部分)单独确定一个合格分数线。

  这位负责人说,如果应试人员的法律知识部分和代理实务部分的考试成绩均高于该部分当年的合格分数线,则认为通过了当年的考试。若上述两部分只有一部分成绩高于该部分当年的合格分数线,则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发出该部分考试合格成绩单,成绩合格的记录自当年起三年内有效。应试人员需在首次被记录有合格成绩接下来的两年内对不合格的部分进行补考,如果没能在两年内通过该部分的考试,则再次参加考试时将重新计算合格成绩记录周期。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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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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