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委员梁亮胜:高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需改革——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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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邀委员梁亮胜:高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需改革
2009年03月10日 17:4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北京3月10日电 (记者 徐金波)来自香港的全国政协特邀委员梁亮胜先生10日表示,中国教育部门在高等院校教育质量体系中,充当着“教练员”和“裁判员”的双重角色,很难做到客观公正,不利于学校和学生的发展,这种现状必须进行改革。

  梁亮胜先生说,随着教育规模的扩大,社会对高校教育质量的关注度日益增高。自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公布以来,教育部一直对高校教育质量评价进行理论及实践的探索,对促进中国高等教育质量提升,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高校的教育质量最终反映在其培养对象的质量上。大学毕业生近年来就业难,从一定程度反映出高校毕业生的竞争能力较弱,反映高校教育质量存在一些问题。

  多年捐资助学经历,让梁亮胜先生对中国当前高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有了更多认识。他认为,首先高校教学质量评价标准需要调整。目前,高校本科教育教学水平评估采用的七个一级指标加特色指标,仅有一个一级指标体现学生综合素质,所占权重偏低。同时,缺乏体现毕业生发展成就的指标,这样不利于全面反眏高校毕业生素质状况。有些指标的权重则需要减小。如教学硬件设施,避免一些高校为了达标而大量贷款购建,造成资源不合理使用。

  其次,评价方式需要改进。教育部一直是高等教育质量评价的主导者,既是“教练员”又当“裁判员”。虽然教育部进行本科教育教学评价的专家组成员由教育专家、专业调查人员、一线教育工作者等多方组成,但专家组的工作由教育部主导。由于管理关系,很难保证这种评价客观公正。而在国外的经验中,利用第三方教育评价机构的社会资源,进行高校教育质量评价,更能保证评价的客观与公正。高校内部评价则从内部质量管理的角度,对教育质量进行保障,也得到许多国家与地区的高校与教育主管部门的重视。

  第三,评价信息需要公开。专家组采用的数据来源、运用的评价方法、评价结果等重要信息对社会很少公开。社会对高校教育质量评价的过程和结果无法监督和应用,学生、家长、用人单位等利益相关者无法对评价的结果进行了解和咨询。

  第四,评价环境需要改善。中国高校教育质量评价到目前还没有形成成熟的理论,评价工作没有与高等教育的战略发展紧密结合。这些因素,影响了高校教育质量评价工作的长远发展。

  梁亮胜表示,实现高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改革创新,构建适应时代特征的评价体系,当前显得十分重要和紧迫。这需要教育部从繁重的评价事务中解脱出来,做好宏观管理,营造公正、透明、多视角的评价环境,促进高等教育的创新发展,促进高校为国家培养更多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具有竞争力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

  为此,他建议:加强高校教育质量评价理论和方法的研究,构建适应中国高校教育质量评价的体系;根据高校教育发展的规划,制定不同时期高校教育质量评价的目标和任务,引导教育质量评价的方向;吸收国外先进经验,结合我国高等教育的情况,探索基于高校、学生、用人单位、社会教育评价机构等参与的多维度的评价模式;推动评价信息公开透明,促进社会对评价结果的应用;引导高校建立完善适应高校自身发展的评价标准,推进高校自身评价工作,让教师、学生成为高校自身评价的主体,促进高校自主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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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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