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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买小产权房买来“教训” 官司赢了房早拆了

2010年11月12日 11:23 来源:南国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今天上午,拿到法院判决书的张女士一脸无奈地对记者说,交首笔购房款7万元在天涯海角附近购买一套房后才知道是小产权房,在要求退钱遭拒绝后,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如今,法院判决开发商应退还所收的房款,但小产权房却被拆了,不仅房子没有了,当初所交的部分房款也要不回来了。

  来自沈阳的张女士说,今年1月份,她在三亚逛街时,有一位女子发给她一张某楼盘的售楼广告。当看到这个位于天涯海角附近的楼盘位置这么好,且广告宣传单上标明的起价才6000多元一平方米,她便打电话咨询。一位接电话的小姐告诉她,广告宣传单上标明的起价房已经卖完了,但每平方米8000多元的还有几套,要买就尽快决定。考虑到该楼盘位置这么好,且每平方米售价并不高,在去现场看楼盘具体情况后,她决定买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子。1月10日,她和开发商签订了一份合资建房合同,并根据合同约定向开发商支付了首笔购房款7万元。

  后来,她了解到,这块地是开发商私下向当地村民购买的集体土地,在上面建房是小产权房,并不受法律保护,根本办不了房产证。于是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收的7万元购房款,但遭到开发商的拒绝。

  在多次要求开发商退还所交的7万元购款无果后,6月初,张女士将开发商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决她和开发商所签订的合资建房合同无效,开发商应退还她所交的首笔购房款7万元,并承担无效合同的过错责任。7月5日,三亚城郊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未当庭作出判决。

  在等待法院判决过程中,张女士看到三亚市开始打击违法建筑行动,她就担心所购买的小产权房是否被拆除。8月初,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了,由于该小产权房位于天涯海角附近,严重影响了景区附近的景观,三亚市政府对这一小产权房进行强拆。于是,她再次找开发商要求退还所交的房款,但开发商此时已不知踪影。

  今天早上,张女士终于拿到法院的判决书。法院支持张女士的合理诉求,开发商应退还张女士当初所交的购房款。但张女士却苦笑着对记者说,官司虽然赢了,但小产权房已经被拆除了,且开发商也找不到了,这钱肯定要不回来,她只好吞下自认倒霉的苦果。(记者 利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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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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