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重庆试点房产税 李一戈:降低房价并非首要目的

2011年01月10日 18:48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进入2011年,有消息说北京、上海、重庆、深圳将作为试点启动征收房产税。对此问题,我们请《21世纪经济报道》地产周刊新闻总监李一戈为您带来《一周楼市》。

  李一戈:重庆要对高档商品房征收房产税,这已经经过财政部原则上同意,今年一季度将把具体的实施细则确定下来。我的看法是,房产税是一个新的税种,应该先把原来规定的《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修改,修改以后再来开征,这里有法理依据,而不是说每个部门批准,再来征收,因为毕竟是一个税收条例的修改。具体的实施房产税,或者说对某个城市开始先试点,大家应该不会太惊讶。

  但是我们要确定的是,房产税是什么样的税种,它是用来做什么?普遍老百姓的看法当然是以为房产税征收以后,能够对房价有一定影响,说白了就是能够降低房价,因为现在降低房价的呼声很大。但是从房产税征收的本意来说,它并不是把降低房价,或者平抑房价作为首要目的的。它应该是对地方税收的一种平衡,或者说是增加新的税源。

  有财政部或其他部门的专家进一步提出,要把房产税提升到房地产税的高度来研究,或者说推进。这个房地产税是一个地方税收新税源的体现,提出这个想法的目的,可能是为了解决我们呼吁已久地方财政,尤其是土地财政这么一个难题。解决这个难题是一个系统工程,我觉得像2011年现有的房地产调控政策还是比较到位的,一方面要继续实行现有的调控政策,从信贷、土地供应、税收和收入分配多方同时推进,另一方面继续采取调控措施,抑制房地产投机和投资行为,把这种过于旺盛的投资需求暂时的抑制住,加快保障房建设。

参与互动(0)
【编辑:赵婕】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