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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离我们还有多远?

2011年01月13日 10:10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日重庆“两会”传出消息,重庆明确将在“十二五”期间开征高档商品房房产税。

  点评:据报道,重庆是国内首个由官方确认即将开征房产税的试点城市,相关方案已经在“进一步完善”中,最快一季度推出。看来“房产税”是真的要来了,尽管这一年来围绕开征“房产税”话题,政界、房地产界、学术界、民间有着各种各样的议论,但就普通老百姓层面而言,有两个焦点问题值得重视。

  一是房产税征收对象问题。此番“重庆版”房产税征收对象为“高档商品房”。什么是“高档商品房”?以区域定?以户型定?以面积定?以总价定?这需要清晰定义,让广大老百姓明白“这就是高档商品房”。就是说,面积到底多大或者实际成交价超过平均成交价多少就被算作“高档”,起码有个指引。据传重庆即将推出的房产税以“城市”(城区)为界,别墅和面积较大的住宅是“高档商品房”。“别墅”一目了然,而“面积较大”这个说法很笼统,业界普遍猜测以“144平方米”为标准,超过即符合房产税征收条件。这里有个问题,假若有业主拥有两套(甚至更多)各80多平方米的“普通商品房”,这种情况“累加”计算为“一套”?这里可能出现“普通商品房+普通商品房+……”等于“高档商品房”的“搞笑”难题。名下有几套房,并不意味着拥有“高档商品房”吧?怎样解答这个难题呢,需要慎重(传言说重庆版房产税以“多套房加起来超过200平方米”就定义为“高档商品房”)。当然,征收时间起点也需明确,即存量房和新增房是否以某个时点区别对待?

  二是房产税税率问题。业内有人士猜测,重庆版房产税税率是“当年市场价格的千分之一点五到千分之五之间”。人人都可以大胆“猜测”,笔者也猜测“百分之一”左右,可是这个猜测没有意义,随时可判定为“瞎猜”,因为笔者并不是十分了解重庆的实际情况。税率以什么作标准?为什么是“百分之一”而不是“百分之二”?在大城市买得起别墅、144平方米以上“高档商品房”的购房者,他们的实力不容小觑,“ 千 分 之 一 点 五 到 千 分 之五”、“百分之一”等税率能起到什么作用?到底怎样的税率幅度才能对房价产生积极影响?房价上涨(房产增值)的幅度大于税率的话,房产税又起什么作用?只对“高档商品房”开炮,又能影响整个房地产格局百分之几?要知道经济学理论说,对价格产生影响的是“供需”,只是过于看高“房产税”打压房价,会不会结果仅仅落个“加重负担”而已呢?无论如何,笔者并不认为“房产税”只是“调房价”的工具,更倾向于认同房产税对财税体制的重大意义,是打破“土地财政”怪圈最好的手段之一,但是笔者期待重庆版房产税能够为抑制很多城市的“豪宅”冲动提供范本。远的不说了,就在珠三角三线城市江门,新开楼盘几乎已经难觅“70平方米”左右的小户型,70平方米以下的几近绝迹。

  末了,我们把目光从定义、税率问题上转移一下,有没有“免税”政策作为“交税”政策的配套呢?笔者强烈建议,不管税率怎么定,都对家庭唯一的、自住的“普通商品房”网开一面,免征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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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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