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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掏钱买房 却被别人抢住

2011年01月14日 09:35 来源:贵阳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房开卖给我的房子,验房时却发现里面已经住人了,我没遇到过比这更荒唐的事了。”日前,读者符师傅向本报求助,他购买的房子,验房时却发现里面住着陌生人,为此,他向法院起诉,结果自己败诉了,房开也一直没解决此事。

  据符师傅介绍,他今年63岁,是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公司的退休职工,上世纪70年代时,单位分给他一套位于狮峰路的住房。2005年4月,贵阳德天房开公司在此处修建商住楼,与符师傅签订《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以商住楼的其他住房与他的住房进行调换,由他补清房屋差价。后来该房开公司将此商住楼出让给熠雄房开公司,之后,他在熠雄房开公司认购了“熠辉商住楼”,熠雄房开也承认。项目建成后,双方于2009年10月签订购房合同,并约定符师傅付给熠雄房开房屋差价13万余元。同年12月,熠雄房开公司通知符师傅入住,并要求他缴清房屋差价13万余元及三通费(水、电、煤气)5000多元。符师傅缴清了各种费用,与房开公司一同验房时却发现,他买的房子已经有人入住了。符师傅当时就懵了,“这不是我买的房子吗,怎么住着别人?”。

  符师傅说,当时的房开负责人向符师傅承诺,三天内给他解决,但一直拖了很久,符师傅都没能入住。“已经一年多了,我还没能住进去,这套房子原本准备用于给儿子结婚的,现在儿子婚也没结成,还与我产生了隔阂。”他多次要求占着他住房的鲁老太搬出,但都被对方拒绝,在熠雄房开的建议下,符师傅将鲁老太告上了法庭。鲁老太辩称,该房是德天房开2005年与她签订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给她的安置房,约定办理交房手续时补给德天房开11万余元的房屋差价,后来德天房开将该项目转让给熠雄房开,但熠雄房开于2009年6月将项目建成后一直没有安置她,她在情急之下入住了符师傅购买的住房,错不在她。一审判决符师傅败诉,符师傅不服一审判决已经向中院上诉。

  熠雄房开负责人曹先生表示,他们已经答应安置鲁老太,但要等到二期完工程工后才能交付,该住房是属于符师傅的,鲁老太是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撬开房门强行入住的,责任在鲁老太,他们很配合符师傅,现在也帮着符师傅上诉。

  圣伦达律师事务所的雷发律师认为,符师傅持有购房合同,房屋是符师傅所有的,鲁老太强行占住,属于侵权行为,一审判决虽然败诉,但并不是终审判决,还可以上诉。而房开交房后里面住有他人,属于房开未按期交房,房开存在违约,符师傅也可以起诉房开,要求房开赔偿。

  “我掏钱买的房子,却不能入住,还要我为这事东奔西跑,这是什么道理。”符师傅认为,他只要求入住,其他的应该由房开公司去处理。符师傅表示,如果上诉结果他仍然败诉,他将起诉熠雄房开。(记者 严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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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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