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小区“无遗留问题”地交到业主手中,昨天,北京市质监局、市住建委发布《新建物业项目交接查验标准》,明确规定开发商和业主交接物业时,业主可以自己,或委托聘用的物业公司,或委托第三方评估监理机构,对小区建造质量、建筑使用功能等进行验收。
“交接时有任何问题先让开发商修完,解决完所有质量问题以后才能离场。”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标准》将于下月1日起实施。(记者 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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