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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为房地产过热再“泼冷水”

2011年01月20日 14:51 来源:光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为抑制近期再度出现的房地产过热现象,阻止房地产市场泡沫化,新加坡政府近日再度重拳出击,采取一系列措施为房地产市场降温。

  据新加坡媒体报道,1月13日,新加坡政府宣布,通过大幅调高卖方印花税和下调房贷顶限等措施为房地产市场降温。此外,征收印花税的期限也从3年延长到4年。政府公告称,从2011年1月13日起,私宅买主若在4年内出售其房地产,需缴纳4%到16%不等的卖方印花税,具体税率则视其持守房地产的期限而定。如一年内脱手,就必须支付相等于售价或市价16%的印花税;超过一年但不到两年,税率是12%;超过两年但不足3年,税率是8%;超过3年但不足4年,税率是4%;超过4年后转售,则无须缴交印花税。政府组屋(经济适用房)由于有5年的最低居住年限限制,故不受新降温措施影响。

  在上一轮降温措施中,政府曾规定,在3年内转售房地产者,卖方印花税最高不到3%,3年后转售,无须付税。新一轮降温措施的卖方印花税率比上一轮高得多。在房屋贷款顶限方面,仍有至少一个未还清房贷项目的屋主买新房贷款的顶限,也从先前的70%降低至60%。这意味着,现在房地产买家首期须支付的款项高达40%,其中10%必须是现金,其余30%可以动用公积金存款。那些已有至少一项房贷者,若购买行政共管公寓、中等入息公寓和政府组屋,向金融机构贷款时,也受到新贷款顶限的限制。若没有任何房贷的买家,银行可提供的房贷顶限依旧是80%。此外,新加坡政府还首次区分非个人和个人的房贷高限,非个人投资者(如公司、信托或集体投资计划)可借贷的房屋贷款高限现在只有50%。

  这是新加坡政府自2009年9月以来,第四度出手为本地楼市“泼冷水”降温。自2010年下半年起,因经济强劲反弹,新加坡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现象。政府在公告中说,过去的降温措施虽然在某些程度上调节了房地产市场,但买气依旧火热。若以经济基本面来衡量,低利率环境加上充斥在新加坡和全球金融体系中的大量游资,可能会导致房产价格上涨到无法持续的水平。一旦利率上涨,可能会导致过度借贷的买家无法负荷。政府因此决定推出额外的,有针对性的措施来为楼市降温,并鼓励房产买家更谨慎地借贷。

  新加坡国家发展部曾于2010年8月30日推出1997年以来最严厉的房地产降温措施。当时的措施包括将第二套房的首期现金需求提高至10%,以及将第二套房的银行贷款顶限降低至70%。为了抑制短线炒卖活动,政府也对买房后3年内转售的房子征收卖方印花税。然而,新加坡政府的降温措施却没有能够阻止房地产升温的趋势,私宅价格和成交量在三轮降温措施后,还是创下了新高。房地产价格不但在2010年第二季突破1997年的巅峰水平,不久前的预估数据也显示,私宅价格在全年共上涨了17.6%。2010年1至11月新私宅需求量也已刷新2007年全年的纪录,突破1.5万套,使2010年成为新加坡房地产历史上新私宅交易量最红火的一年。

  新加坡国家发展部长马宝山日前表示,新加坡政府1月13日推出新一轮房地产降温措施,旨在稳住市场,并非使市场崩溃,同时也确保房价的走势与经济增长同步。据统计,2010年,新加坡经济增长率达14.7%,是1965年以来经济增长最快的一年。马宝山说,本地房地产市场近期出现了过热的迹象,新一轮的降温措施是为了防止泡沫的形成,接下来,政府将会密切关注房市走势,若有必要,将采取进一步的行动。至于未来是否可能有更多降温措施出台,马宝山表示,政府如有必要出手调控楼市,“可有多少次就有多少次”。另一方面,若市场行情改变,政府也会视情况取消所推出的措施,有如取消1996年推出的降温措施一样。(记者 王传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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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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